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因工受伤后,可以通过进行工伤认定来鉴定工伤的等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准备哪些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呢?今天我们就来具体看一看。
普通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三份表单,并与以下材料一起提交: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但很多时候,受伤过程并不是在日常办公的地点发生的,因此在工伤认定时,还需要提交一些附加材料。
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需要补交的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受伤: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上下班路上受伤: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交通肇事逃逸: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借用、劳务输出人员受工伤: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最后,在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还需要注意申请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