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在岗时间不满8小时被辞退 当事人:没有说服力
因举报遭报复? 腾讯:该员工未能匹配岗位要求
闫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自己作为在腾讯公司工作七年的老员工,历来的考核基本是A和三星,2018年上半年就是三星,该考核在普通员工中属于较好的评价,成绩得到公司认可。
2018年12月开始,闫先生多次匿名向腾讯公司反舞弊部门反映原部门研发人员在外开公司、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他怀疑因为这个原因自己被报复。
但对于闫先生这种说法,红星新闻暂无法独立证实。
闫先生告诉红星新闻,由于2019年3月28日当天突然被腾讯公司告知解除合同,保安强行扣留了他的个人办公电脑和物品,并注销所有内部账户、企业微信、电子邮箱和工卡等,导致他无法证明自己的工作成果。
腾讯公司统计的闫先生在岗时间
一份腾讯公司统计的闫先生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27日在岗时间表显示,闫先生每天在岗时间均不足8小时。对此,闫先生表示,在岗时长统计表是基于监控视频统计,只要自己离开座位就算脱岗,腾讯将因开会、培训、请假、工作中的正常走动等不在卡位的情形强行归结为缺勤,理由不能让人信服。
闫先生随机向红星新闻展示了一段2019年2月27日的监控视频。视频起始时间显示为当天上午10点,画面中可以看到办公室的工作场景,其中包含闫先生所在办公点位的8个卡位中只有3名工作人员。在视频显示的上午10点至下午6点的时间段内,均有工作人员正常走动,多个卡位上较长时间没有人。
2020年3月闫先生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腾讯公司支付自2012年工作以来年终奖差额、加班费共计500多万元。7月9日,该案因故延期开庭。
目前,闫先生还准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在再审申请书中,闫先生提到,在劳动仲裁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腾讯公司仅提供了每天10点到18点的两段工位监控视频,此时间段一共为8小时,且包含了每日午休的2小时,“按照通常的逻辑也可以知悉,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在该监控视频时间段满足8小时全部在工位的要求。”
同时,闫先生在再审申请书中提到,腾讯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拍摄的只是针对申请人的工位,而按照日常生活经验及视频中反映的工作场所面积以及结合其他人员在工位上的时间表现,不难看出工位并非申请人的唯一工作场所,而一审、二审法院在均未对此重要事实进行查明的情况下,即认定申请人违反劳动纪律,驳回了申请人的主张,显然缺乏证据证明。
据《深圳商报》报道,针对自称是腾讯7年老员工自曝被暴力裁员一事,腾讯方面回应称,该名前员工在离职之前的相当长时间内,无论是在岗时段、实际工作成果还是其他相关行为表现,均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
腾讯还表示,在劳动仲裁机构与法院受理过程中,公司按照举证要求,提供包含《劳动合同》、《员工假期管理制度》、工作安排邮件、工作沟通记录、休假记录、日常管理记录、办公楼视频等在内的证据材料。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其内容取自日常楼宇的安全监控,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
红星新闻记者 蓝婧 任江波
编辑 张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