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叫阿冷,阿冷本科毕业后进了政府机关,事业有成,年纪轻轻就做了科长。
我叫李金林,高中毕业后进了一家小型电子厂,工作内容是给山寨手机电池贴松下和飞毛腿的高仿签。能和阿冷做死党,大约是因为我们臭味相投学生时代常逃课一起去打街机的缘故。
除了打游戏机挨板子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爱好,小说。
阿冷喜欢买小说,我喜欢读小说。
考虑到从我那微薄的薪水里把衣食住行扣除再给手机充点话费剩下的钱就只够买本sfw杂志的惨况——阿冷简直就是天赐的救世主:他爹有钱,他喜欢买小说,完全按豆瓣读书上网友的推荐瞎买一气的那种,书一到手拍几张照片上传朋友圈,翻两页然后喜不喜欢都丢给我。
只是我也不是饥不择食的那种读者,我一直一直都想让语文不及格的阿冷明白:他根本不懂书。
阿冷强赛给我“重生之超级黑客”、 “爱因斯坦大战伏地魔”之类的奇书、还要我帮他写朋友圈读书笔记的时候我都快恨死他了,但为了今后能蹭到ps4游戏机玩我还得装出一副很感兴趣、很开心的样子。
恨一个人的次数多了难免会产生逆反,有一天听到他抱怨科幻大牛罗伯特海因莱因的《时间足够你爱》意淫唠叨加混乱时,我竟然被激发出真正的兴趣来,连游戏打得都没平时用心——对战十盘只赢了阿冷九盘。
我把这本大部头搬回家,老爸老妈一如平时在客厅里厮打,我快速而安静地蹿过风暴的边缘、溜进自己的卧室,在老爸和老妈互殴的背景音里戴上耳机,把音乐放到最大,翻开书页。
《时间足够你爱》
一个活够了的老不死想要自杀,但是他的后代们不干,他们当中最聪明的一个人决心用一千零一夜中山德佐鲁应付暴君的手段拖延时间,同时利用种种办法想要激起老不死的“拉撒路.龙”的生存意志……
“呼啊……”要不是老爸发出的惨叫声,我差点看睡着了,我给了自己一巴掌以抖擞精神,继续怀着对阿冷的怒火读下去。
故事里的老不死活了很久,他很色——不仅跟陌生人上床,还跟自己的子孙后代结婚生子,简直就是一个老流氓。不过除此以外他倒不是太坏,尤其是他的人生箴言听起来都忒有道理。
最近厂里不忙,每天五点半准时下班,我一到家就拿起书本继续死磕。我慢慢被“拉撒路·龙”的故事迷住了,他虽然在银河系里到处播种,但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特别孤独的人。他想自杀是因为他活得太久,久到他最终失去了所有最爱的人:他的好朋友、妈妈、祖父、两个养子,还有他最爱的妻子——艾拉。
丽塔和乔的境遇让人心生怜悯;
艾拉大美女性格完美,让我从心底地钦慕;
约翰逊祖父让我想起了我的爷爷,他在世时常常背着妈妈藏一些饼干,等妈妈不在的时候悄悄和我一起分享。自从三年前爷爷去世以后,我再也没有流过泪。
我能理解拉撒路心情,因为我也曾想过要自杀,这三年来,如果没有阿冷的ps4和那些破书……我也许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去和我的爷爷一起了。
耳机里的皇帝乐队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叫声,我坐得笔直,轻轻地翻过剩下的书页,故事的结尾中拉撒路实现了他的愿望:乘坐时间机器回到一战前的美国,去弥补爱的缺憾,仅仅为了获得所爱之人的认可踏上危险的战场。这本大部头以爱为主题,到最后也没有给爱一个明确的概念,但是读完又让人禁不住去苦苦思索爱究竟是什么、爱的本质又何在。
整个故事让我想起了西蒙斯的海伯利安,最后的结局又让我想起了诺兰的电影星际穿越,我猜它们都受到了山鲁佐德三个故事的影响。
阿冷没有读懂这本书,这本书并不只有唠叨意淫和混乱,只有懂得孤独为何物的人才能看懂这本书、才能去理解爱和追寻爱。
我知道老爸和老妈早就看对方不顺眼了,他们都因为放不下我这个废柴家里蹲,才强忍着不离婚。
我放下书走进客厅。
“对、对不起”我一个深鞠躬。“辛苦你们了!”
老妈一只手揪着老爸的衣领,另一只手操着蒸锅锅盖悬在空中,而老爸双手抱着老妈的小腿肚,张口结舌地跪伏在地,时间似乎在那一刻停止,他们两个人那么定定地看着我,就好像我是一个凭空冒出的怪物。
我脸上挂着不争气的眼泪来到阿冷家,他没有多废话就打开ps4,主动选了我最爱玩的拳皇14。
默默陪我打了几盘,阿冷忽然问了一句。“那本书好看吗?”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都看哭了。”
不知为何,阿冷的话让我忍不住想要大笑。
我把手搭在他的肩上,直笑得鼻涕乱飞,阿冷果然是个大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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