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及利亚妇女的地位近年来不断提高,她们不仅每年都搞有影响力的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的活动,还敢于向传统发出挑战。在阿尔及利亚妇女的努力下,2月24日,阿政府批准了新的《家庭法》,对原有的《家庭法》做了很多更改和新的规定,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赋予妇女更大的权益,在保障男女平等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阿尔及利亚旧的《家庭法》是1984年颁布的,它明文规定,妇女无权自行决定其婚姻大事,要结婚,跟谁结,何时结这些问题,都必须由家里的一个男性替她做主。这个人可以是她的父亲、叔伯、兄弟,甚至自己的儿子(再婚时)。这一规定叫做“家人代理制”,它不仅在婚姻上限制妇女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也影响着妇女的行为举止,甚至儿子也有权对母亲“指手画脚”。
原有的《家庭法》规定,一个阿尔及利亚男子可以明媒正娶4房妻子。而修改后的《家庭法》规定,男子要再娶,必须经过妻子同意,尤其是要征得第一个妻子的首肯。同时,他必须保证对所有妻子“一碗水端平”,并从法院得到可以证明自己能对几房妻子都做到“一视同仁”的法律凭证。为此,法院会对该男子的品性和道德行为等进行调查,确认合格后,才出具证明。这实际上提高了已婚妇女的社会地位。
虽然修改后的《家庭法》暂时保留了“家人代理制”,但对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与男子的平等权做了规定,是阿尔及利亚妇女解放的一个积极步骤。布特弗利卡2004年再次当选阿尔及利亚总统后,承诺将给妇女更多的权利,加大在妇女解放和社会平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而现在修改《家庭法》,就是他兑现承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