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H中国
第一节 环境管理
一、环境目标
1、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每季度进行一次相关环保知识培训;
2、节约资源能源,项目成本占造价比例逐年降低2%;
3、减少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控制率达100%;
5、机械设备污染排放检测合格率100%;
6、环境处罚或通报为0;
7、环境污染事件为0。
二、环境及资源管理实施细则
1、在施工现场的“五小设施”(食堂、宿舍、厕所、洗浴室、办公室)、钢筋加工区、木材加工区等区域设置明显的节水、节能、节约材料等内容的警示标识,并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存放以及裸露的土地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涉及到拆除工程作业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并做到及时清运,渣土销纳严格依照环保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各项目每月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绿色施工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违规事项或职业健康安全隐患进行责任追究并制定可行方案整改。
4、制定绿色施工费用的合理开支方案,保证绿色施工费不被挪用,确保绿色施工费用的有效使用。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严禁使用粘土砖,宜选用高效保温隔热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
6、生活区和办公室等照明器具选用节能型器具如节能灯泡或节能灯管。
7、施工工程实行用电计量管理,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设备使用率和满载率,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用电量。
8、实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用水量,食堂、宿舍、厕所、洗浴室、办公室等区域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采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如节水龙头等。
9、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如搅拌机冲洗、砼输送泵及车辆冲洗必须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的污水二次再利用,如用于洒水降尘等。
10、食堂必须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厕所化粪池必须作抗渗透处理,食堂和洗浴室的下水管道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道连接,保证排水畅通,不具备连接条件的,向环卫部门办理专用车辆清淘手续。
1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存放以及裸露的土地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涉及到拆除工程作业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并做到及时清运,渣土销纳严格依照环保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要时的夜间施工除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外,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13、噪声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依据《建筑施工现场噪声测量方法》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检测与记录,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降低噪声污染,如木工加工区、混凝土现场搅拌等区域的封闭,装卸材料轻拿轻放等。
1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对进入施工现场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依据北京市规定办理,做到达标排放。
15、施工现场建立可回收再利用物质清单,提高废料利用率。
16、对污水进行二次处理后排放或利用。每百人的食堂设立隔油池,并日常清掏。设置污水沉淀池。
17、对作业场界噪声进行监控,特别是敏感区域内加强监测次数,加强设备设施的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18、对施工现场的渣土垃圾依据规定处理,建立封闭垃圾站,使用专用清运车辆,按环卫要求地点消纳。杜绝运输过程的道路遗撒。
19、固体废弃物集中存放,严禁填埋,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0、危险化学品、各种废油料严禁溢洒,侵蚀土壤,
21、夜间照明禁止光源照射到附近居民楼、办公及其他场所,夜间进场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大灯照射、装卸人员喧哗,物资轻拿轻放。
22、施工现场只要道路采取硬化或固话措施,渣土覆盖,每天进行洒水降尘,禁止扬尘污染大气。
第二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一、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a) 提高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能力,每季度(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一次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
b) 工伤频率控制在2‰以内;
c) 重大施工、设备、火灾事故为0,死亡为0;
d) 群体性食物中毒、流行性疾病和职业病为0,死亡为0;
e)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f) 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g) 安全处罚或通报为0;
h) 安全标志、安防设施、消防设施和安防用品配置、发放、合格率100%。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生产活动中行业内发生频率较高的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坍塌等伤亡事故,从人、机、料、法、环等环节加强控制。
2、对设备设施火灾隐患进行重点管理,确保财产安全,不受损失,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频率。
3、做好新工人上岗、转岗、调换工种岗位教育,把公司级教育、项目级、班组级教育落实到实处,做到持证上岗率全部达标。
4、对起重机械设备、各种操作机具实行进场验收,过程监控,检测合格、验收合格准许使用管理,把机械不安全隐患风险控制到可接受程度。
5、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严把进货关验收关,确保其产品质量的合格,对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三证一标识管理,保证员工的正确佩戴及使用,并做好日常的维护。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如地下管线、深井施工、密闭和通风不良空间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安全生产事故,确实保护从业工人的生命安全。
1、在进行深井、地下管线施工前,应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索取现场资料,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2、作业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查有限空间的危害因素,包括:氧、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进入,确保作业空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方可进入施工。
3、施工前的培训。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必须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技能,制定安全作业。
4、加强安全资金投入,配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的正确使用。
5、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在反应塔(釜)压力容器、密闭槽、池等密闭空间作业时,外面要有看守人员,并设立警示标志。
7、做好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8、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演练。
9、必须设置看护警卫人员,且持证上岗。
(二)、危险现场的作业
1、范围:
(1)、带电作业:
(2)、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施、设备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
(3)、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氧气、氢气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
(4)、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5)、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6)、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7)、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8)、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9)、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2、危险作业的要求:
(1)、有关人员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进行危险作业;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
(3)、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是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
(4)、危险作业必须有监护人员(持证上岗)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6)、作业是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
(7)、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
3、带电作业要求:
(1)、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他物体接触;
(2)、严格按作业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
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的要求:
(1)、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传权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之间要约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
(2)、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
(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5、危险作业的审批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一式二份,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
(3)、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4)、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
(6)、出现紧急情况和事故状态时,按有关抢险规程和应急预案处置。
(三)、高大脚手架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总体要求:
1.1高大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过设计、计算,方案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其安全性和可行性,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1.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方案内容进行搭设,如有变更必须及时报审,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1.3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公司及项目部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脚手架材料及施工人员要求:
2.1脚手架材料选择:
2.1.1钢管必须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禁止使用。
2.1.2扣件必须使用玛钢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禁止使用。
2.1.3脚手板使用松木制作,长度为2—6m,厚度不得小于5cm ,宽23—25cm,严禁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大横透节及板皮作脚手架,两端应用铅丝箍紧。
2.1.4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得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使用涤纶、绵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必须合格并有合格证。密目网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绑绳,严禁其它材料代替。
2.2施工人员:
2.2.1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不得上架操作。
2.2.2施工中必须正确利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灵便。作业时精神集中,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3.脚手架基础做法:
3.1基础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达到所要求的密实度。
3.2在地基上加铺20cm厚C30砼。
3.3在砼上纵向仰铺12—16号槽钢,最后将立杆坐于槽钢上。
4.脚手架搭设和防护:
4.1必须搭设双排脚手架。
4.2脚手架搭设顺序:摆放扫地杆 树立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
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和扫地杆扣紧 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 安第一步小横杆 安第二步大横杆 安第二步小横杆 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在装设连墙杆后拆除) 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 安连墙杆 接立杆 加设剪刀撑 铺脚手板 绑护栏杆及挡脚板 立挂密目安全防护网。
4.3拉接及卸荷:
4.3.1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并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3.2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必须根据方案中设计要求,以15—18m为一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何载卸到建筑物上。
4.4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经过设计、计算,采取底部双立杆及剪刀撑双杆的必须按方案严格执行。
4.5脚手架防护:
4.5.1操作面防护: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cm高的挡脚板。
4.5.2安全网防护:
4.5.2.1水平安全网防护:必须在首层双排脚手架之间设一道固定水平安全网;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3m之内,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4.5.2.2密目安全网防护:脚手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5、脚手架验收: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后必须经公司和项目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交付使用。使用中严禁私自拆改脚手架。
6、拆除脚手架:
6.1拆除脚手架,必须设置警戒线,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6.2拆除脚手架前,应将脚手架上的存留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按自上而下,先装后拆的顺序进行。严禁采用踏步式拆除法,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6.3拆除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杆件应向下传递,严禁抛掷。
6.4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四)、悬挑脚手架安全防护监控措施
1、总体要求:
1.1悬挑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经过设计、计算,方案必须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其安全性和可行性。
1.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方案内容进行搭设,如有变更必须及时报审,批准后方可继续搭设。
1.3搭设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其严格按安全作业作业。
1.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总公司、项目部经理部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脚手架材料及施工人员要求:
2.1脚手架材料选择:
2.1.1钢管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禁止使用。
2.1.2扣件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禁止使用。
2.1.3脚手板使用5cm厚的松木板制作,严禁使用有腐朽、裂缝、斜纹、透节及板皮做脚手板,两端用铅丝箍紧。
2.1.4安全网:安全网必须使用维伦、绵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和丙纶网。
2.2施工人员:
2.2.1架子工必须经过体验,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不得上架操作。
2.2.2施工中必须正确利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灵便。作业时精神集中,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3、一般规定:
3.1挑脚手架只能用于维修,严禁用于结构施工。
3.2挑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
3.3挑脚手架搭设高度应不超过6步,并倒换向上使用。
4、搭设及安全防护要求:
4.1斜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
4.2挑脚手架的斜支杆可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必须设横、竖别杠。别杠两端必须长于所别窗口250mm以上,每个窗口至少两根。
4.3纵向水平杆至少搭设三道,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
4.4操作面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外侧设两道护身栏和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立挂密目安全网,下口封严。护身栏必须高出施工层面1.5m。
4.5挑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水平安全网。
4.6施工荷载不得超过980N/m2㎡。
5、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公司、项目经理部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严禁私自拆改。
(五)、工具式脚手架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1、总体要求
1.1工具式脚手架指挂架、吊篮架。
1.2租赁的工具式脚手架必须有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否则禁止使用。租赁单位必须取得专业承包、租赁资质。
1.3使用工具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1.4工具式脚手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总公司及项目部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吊篮式脚手架:
2.1吊篮架的组装要求:
2.1.1吊篮架组装和拆除时,必须3人配合操作,严格按搭设程序作业,严禁改变方案。
2.1.2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必须用3吨以上专用配套的钢丝绳。使用倒链应用2吨以上的,承重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2.5mm,吊篮两端设置保险绳,直径与承重钢丝绳相同。绳卡不小于3个,禁止使用有接头钢丝绳。
2.1.3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
2.1.4挑梁挑出的长度与吊篮的吊点必须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挑出建筑物一端稍高于另一端,吊篮的后铆固钢筋环应有足够强度。
2.2吊篮架安全防护:
2.2.1吊篮的脚手架必须铺平、铺严,并于横向水平杆固定牢,设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吊篮架里侧加设两道1.2m高护身栏杆,作业面外侧设一道护身栏杆,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兜设安全网。
2.2.2吊篮架长度不得大于6m。
2.2.3吊篮里侧距建筑物为10cm,两吊篮间距不得大于200mm。
2.3吊篮升降和使用:
2.3.1吊篮升降:
2.3.1.1吊篮升降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手板葫芦或拉动倒链,各吊点必须同时升降,保持吊篮平衡。
2.3.1.2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操作人员佩戴好安全带。
2.3.2吊篮的使用
2.3.2.1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严禁堆放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2.3.2.3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
2.3.2.2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严禁堆放在一头,保持吊篮负载平衡。
2.3.2.2吊篮吊篮在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3、挂架
3.1挂架组装、拆除、升降必须由专业架子工进行。
3.2结构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以上时,方可挂脚手架。
3.3外挂架悬挂采用穿墙螺栓的,传墙螺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施工要求,穿墙螺栓加垫板并用双螺母紧固,螺杆露出螺应不小于3扣。垫板尺寸必须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80mm×80mm×8mm。
3.4挂架施工作业面必须铺满脚手板,作业面设一道防护栏和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用密目安全网封闭,紧贴底层脚手板下方兜设安全网。
3.5挂架在使用过程中,其下方必须按高处作业标准设置首层水平安全网及随层安全网。
4、工具式脚手架在升降操作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1严格执行升降作业的程序规定和技术要求。
4.2严格控制并确保架体上的荷载符合设计规定。
4.3所有妨碍架体升降的障碍物必须拆除。
4.4严禁操作人员停留在架体上。
4.5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正在升降的脚手架下部严禁有人进入,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4.6升降过程中实行统一指挥、规范指令。
4.7工具式脚手架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附着固定。在未完成整体固定工作前,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未办理交付手续的,不得投入使用。
5、工具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5.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5.2在架体上拉接吊装缆绳;
5.3在架体上推车。
5.4不应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5.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防护措施。
5.6起吊物碰撞或扯动架体。
5.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6、工具式脚手架的螺栓连接件,升降动力设备,防坠装置等必须每月维护保养一次。
7、工具式脚手架的拆除必须按安全作业及有关要求进行。拆除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除时必须有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扔物料。
(六)、消防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消防安全管理预控
1.1消防制度预控
1.1.1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1.1.2建立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意识,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1.3项目工程必须编制消防安全方案和消防安全救援预案,报公司审批。项目部必须定期进行消防救援演练,提高干部职工灭火及救护水平。
1.2消防组织上预控。
1.2.1建立消防保证体系。各项目工程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保证体系,负责项目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
1.2.2成立义务消防队。施工现场成立义务消防队,项目经理任组长。义务消防队必须定期进行消防演习。人数不得少于现场职工总数的20%。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预控。
2.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配备。
2.1.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畅通,严禁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消防车道。
2.1.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每组按“五.五”编制配备,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2.1.3施工现场消火栓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内禁止存放物品。
2.1.4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必须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75mm,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必须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
2.2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易燃材料管理。
2.2.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必须保证防火间距,满足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支搭。
2.2.2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必须单独存放,配备灭火器材。易燃易爆物品专库储存,分类单独码放,保持通风。
2.2.3工程内禁止作为仓库使用,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3、施工过程消防安全预控:
3.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及明火取暖。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
3.2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安全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3.3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的,必须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清除动火地点周围的易燃、可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开出的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4对于从事油漆粉刷、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进行具体的防火安全交底,并派专人看护。
3.5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火点和气罐在同一房间内,停火时要关闭总开关,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七)、人工拆除作业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前安全预控:
1.1作业前必须编制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大型和特殊工程拆除方案须报公司技术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2拆除作业前,必须熟悉所拆除工程图纸,了解其结构形式。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转移。
1.3施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拆除工程安全作业,对施工进行书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正确利用个人防护用品。
1.4施工所需的脚手架必须在拆除前搭设完毕,与建筑物拉接牢固,随拆随解。施工操作面防护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作业面防护标准。
2、拆除施工安全预控:
2.1拆除作业区进行围挡,设置警戒人员,负责警戒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拆除作业区。
2.2建筑物拆除,必须按字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2.3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柱、梁,必须等待其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方可拆除。
2.4拆除建筑物严禁采用推到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并遵守以下规定:
2.4.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得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4.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可进行。
2.5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必须设置溜放槽,方便零散碎料顺槽溜下,较大或较重材料,必须用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
2.6清理施工层垃圾,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2.7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先将孔洞覆盖牢固后方可清理。
2.8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现场的各类电器、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破坏、拆除和乱动。
3、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环保工作,采取防尘降噪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扰民。
(八)、基础土方开挖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前准备:
1.1施工前,必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书面的与施工现场相关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2基础施工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1.3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保证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1.4基坑深度超过5m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公司安全生产部监督实施。
1.5挖大孔桩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土方开挖:
2.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用密目网封闭。
2.2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2.3开挖深度超过5m,必须按编制的方案严格执行,基础边坡的护坡施工必须由具备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
2.4 开挖的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必须低速行驶,并与沟槽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2.5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个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土挖槽。
3、挖扩桩孔作业
3.1作业人员必须经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
3.2每日作业前,先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及装土容器应轻柔,并有防坠落措施。
3.3施工现场配备急救用品。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擅自处理。
3.4孔口必须设防护设施,下孔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6人工控孔采用砼护壁,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砼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并挖。必须挖一节,打一节砼护壁。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做法。
3.7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必须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得堆放零散杂物,3米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仍物料。
3.8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九)、满堂红脚手架作业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的安全预控
1.1高度超过6.5m的满堂红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设计、计算(其承重必须能够满足所承担的载荷量),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1.2满堂红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严禁登高作业。
1.3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必须灵便。严禁在工作中打闹玩笑和酒后上岗。
1.4脚手架搭设前,必须组织作业班组学习专项安全方案和安全作业,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1.5脚手架材料的选择
1.5.1架子管:采用外径 48 mm,壁厚3.5mm的钢管,严重锈蚀、压扁、有裂纹的严禁使用。
扣件: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脚手板:严禁使用腐朽、裂缝、斜纹及大横透节的木材;脚手板两端用铅丝紧箍。
安全网:必须使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严禁使用损坏或腐烂的安全网和丙纶网。密目安全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2.满堂红脚手架搭设安全预控
2.1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横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4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750mm。
2.2脚手架底部必须分层夯实,垫通板。
2.3装饰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横纵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距不得大于1.7m,檩杆间距不得大于1m。
2.4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 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四排立杆设一道剪刀撑,一直到顶。每隔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2.5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严禁露出杆头。运料必须预留井口,井口四周设两道护身栏,挂密目安全网。上下人孔洞口处设爬梯,爬梯步距 不得大于30cm 。爬梯两侧设护身栏,挂密目安全网,爬梯底部设安全兜网。
2.6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铺平绑牢,下设水平安全兜网。操作面四周设两道护身栏和一道180mm高挡脚板,用密目安全网封严。
3.满堂红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验收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严禁拆改。
(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顶升作业安全预控
1.塔式起重机安装前的安全预控:
1.1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安装前必须到项目工程所在地区、县建委办理报装手续。
1.2凡从事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工作。安装、拆除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除的塔式起重机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必须懂得起重知识。
1.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登高作业者严禁从事此项工作。操作中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单位必须编制专项的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必须对安装、拆除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1.5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安全预控
2.1塔式起重机拆装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
2.2拆装时在拆除安全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看护,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3行走式塔式起重机轨道必须按标准规定铺设。
2.4固定式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能够承受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必须满足塔机基础的横、纵向偏差等项要求。
2.5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禁止使用。
2.6在安装、拆除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修理。
2.7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2.8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2.9塔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塔式起重机顶升
3.1塔式起重机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3.2顶升作业必须分工明确,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
3.3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它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顶升。
3.4顶升到自由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继续顶升。3.5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吻合良好,左右操作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4.塔身锚固装置拆除后,必须随之将塔身落到规定位置。
5.风力在四级以上时禁止进行安装、拆除和顶升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十一)、外用电梯安装、拆除作业安全预控
●外用电梯安装前安全预控
1.1安装的外用电梯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1.2凡从事外用电梯安装、拆除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安装、拆除工作,操作人员必须懂得起重知识,熟知被安装、拆除外用电梯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程。
1.3外用电梯的安装、拆除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严禁从事此项工作。操作者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必须编制专项外用电梯拆装方案,对操作人员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1.5安装前,必须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进厂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2.外用电梯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安全预控
2.1清点和检查外用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符合的必须更换。
2.2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的预埋件强度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2.3外用电梯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置警戒区并派专人看护。
2.4在梯笼下面操作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2.5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除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钮。
2.6在安装、拆除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的规定。
2.7用起重机安装、拆除井架时,组装井架严禁超过四节。
2.8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2.9拆除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应拆除井架之下。
2.10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2.11安装时,梯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隔等都应符合规定。
3.安装、拆除的人员在井架上工作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严禁以投掷方式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或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
4.雨天、雾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危险天气,严禁进行安装与拆除作业。
(十二)、职业病
●易发病源范围
根据企业施工范围和作业项目确定以下五项为企业职业病易发病源作业及场所。
1、搅拌机作业工种。
2、装修装饰工程油漆涂料粉刷作业工种。
3、电气焊割工种。
4、防水作业工种。
5、其他产生粉尘、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的工种。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重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现场裸露地面、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密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搅拌机站要搭设密闭的操作棚,上料口要设置喷淋防尘措施。
4、 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音设备应搭设密闭式机棚,减少噪音。对人为的施工噪音要制定制度和降噪措施,并严格控制。
5、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噪声值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6、对油漆、防水、孔桩、管道、电焊等有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要有监测、通风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7、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前,应由技术、安全部门对其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等危害人员身体健康,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施工。
8、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在施工中产生有毒有害物的施工材料、设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个人防护措施
1、在拆除作业、搅拌机棚、水泥库等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2、在电锯、电刨等强噪音场所工作的人员要戴防噪音耳罩耳塞。
3、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的人员除保证通风外,必要时应准备防毒面具。
4、长期从事有粉尘、强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工种的人员,可采取相对减少工作时间,或定期轮换,以减少危害。
5、对长期从事有粉尘、强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工种的人员,要定期组织体检。对发生尘肺、职业中毒人员要及时救治。
6、对从事电气焊作业、防水作业、混凝土搅拌工、油漆工等人员组织进场体检,不符合健康条件的人员不安排以上工种作业,同时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发病者及时防治。
7、合理配发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油漆工喷刷漆作业必须配发防毒口罩,电气焊、防水工程作业必须配发专用手套、面罩、口罩、防护镜等防护用品。
8、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降低粉尘、辐射、有毒有害气体吸入危害程度。
●、安全检查措施
1、由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行政办公室定期对高危人员进行体检。
3、对安排以上易发职业病工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备案,定期检查,发现已发病例及时医治。
5、定期和不定期的对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检查和专项检查。
6、对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又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施工单位,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其他规定
1、施工现场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必须设专库存放,指定专人管理,其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做一次体检。
2、有毒有害化学用品运输及临时配合该项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
3、发现职业病已发病例,项目部必须书面形式上报总公司(要求附医生诊断证明)。
4、分项承包油漆、防水等工程的外包施工队伍由该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指导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一)、塔式起重机安全作业
1、塔司、信号工、挂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按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塔司必须按所驾驶的塔式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
3、塔司必须在佩带指挥信号袖标的信号工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
4、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限位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塔司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5、操作时塔司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6、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8、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时,高度限位器调整为:吊钩滑轮组与对应的最低零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挡。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制动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11、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12、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13、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安全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4、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5、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6、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17、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18、起重机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须与高低压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9、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或相邻的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的安全距离,最小不得低于5m。
20、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
(1)、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1、塔司必须有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严禁手携工具物品。
22、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23、冬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防火的措施。
24、多机作业时,应避免相邻的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和起吊物料时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并有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经主管安全技术领导审批方可施工。
(二)、木工机械安全作业
1、操作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2、平刨机安全作业
(1)、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小于3cm。
(3)、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面回料。
(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轮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理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炸”的警示牌。
(8)、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丝应镶嵌汝槽内,且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3、压刨机安全作业
(1)、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整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 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4、圆盘踞安全作业
(1)、圆盘踞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必须紧帖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整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7、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7)、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三)钢筋弯曲机安全作业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圆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圆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严禁在弯曲钢筋的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四)砼泵安全作业
按照使用说明书上作业。
砼泵设置时应稳定、可靠,与建筑物基础保持足够的距离。
砼泵的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
出现影响安全操作的故障时,必须停机检查,打开输送管路前应反复消防管内残余压力,包括管内堵塞。
采用气洗时,先卸下软管,装上接球器。
工作中搅拌器发生故障时,为安全起见应先关电机,完全释放压力,然后关闭戳止阀。
机上安全装置不得任意更换或拆下。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完毕后应认真清理及保养本机,关掉电源。
(五)弯曲机安全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和安全技术作业。
钢筋要紧贴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外侧,互相配合,动作要协调一致。
调头弯曲要注意碰撞人和物,更换中心轴加油和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
下班时要做到切断电源,锁上电源箱门。
(六)钢筋调直卷扬机安全作业
卷扬机放置基础要平整坚实,拉钢筋卡头要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施工区内禁止行人,以防回弹伤人。
操作人员禁止用直接接触钢筋和滚筒,松开卡了时要用脚踩住钢筋。
冷拉过程中要注意放线架、压辘架及滚筒三者之间的运行情况。
发现本机或电器设备有故障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作业,切断电源后进行修理。
工作完毕后将电源闸刀切断,关锁好电箱方可离开。
(七)切断机安全作业
操作时待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可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
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以免损坏机械。
对较长的钢筋在切割、抬运穿插时必须有工人协作,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切断机旁应设料台,机械运转时严禁用手直接清理刀口。附近的短料和杂物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切断机防 护杆、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而不得随意拆除。
需要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待机停稳方可进行。
下班时要做到切断电源,锁上电箱门。
(八)气焊安全作业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操作,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隔离。
氧气、乙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
氧气、乙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免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不得于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乙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下班离去。
(九)搅拌机安全作业
搅拌机放置基础要平整,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并有防雨、防砸的工作棚。
搅拌机的保险链、保险钩必须应用正式的装置,不得用其它物代替。提拉料斗的钢丝绳必须按规定标准配备,且钢丝绳应固定牢固。搅拌机的离合器做到灵活,制动器做到可靠,大轮及明露旋转部位要齐全可靠的防护装置。
搅拌棚应设独立电箱,闸箱内有可靠的接地及安装漏电保护器,确保本机的正常运转工作。
机械工因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按照规程,本机工作时禁止维修,如进入筒内清理应切断电源,电箱门上锁,并且外面应有人监护。
进料斗提升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固定好料斗,挂好保险钩方或离去。
(十)卷扬机安全作业
卷扬机必须安装平稳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操作处应搭设木质操作台。
卷扬机卷筒与导向滑轮应垂直对正,两者之间距离不得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此段平行的钢丝绳应予以遮盖,钢丝绳不得与遮盖物或其他物发生接触磨擦。
制动闸与制止衬垫间隙应保持均匀,闸瓦开度不大于1.5mm。
卷扬机的传动部位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严禁超负荷使用。
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传动滑轮等是否安全可靠。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不得咬绳和互相绞压,不得从卷筒上方卷入,作业中卷筒上最少须保留三圈钢丝绳。
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遇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并且将运送物件放下。
下班时要做到切断电源,锁上电箱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