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周边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要求持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许可证上岗。(无证者不得擅自操作特种作业。)
二、劳动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权获得的一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如工作和休息时间的限定;安全帽、工作服、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定期发放,安全设施的配备等。 ( 劳动防护用品一定要按规定坚持配戴使用。 )
三、女工四期保护:女员工在经期、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四期的劳动保护措施。如孕期七个月以上,不安排从事加班、夜班等。
四、工伤事故: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如机械伤害、跌伤、中毒、触电、灼烫、火灾、在指定上班路线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由公司委派外出公务发生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等。
五、工伤保险:员工因工作原因受伤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或残废期间的生活待遇以及因工伤死亡待遇。(详见保险培训教材)
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类别: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瓦斯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淹溺等。
七、6S:6S 包括: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修养、安全。做好前 5 个“ S ”是做好第 6 个“ S ”基础, 5S 的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离开了 5S 谈安全生产,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