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 交友须谨慎,莫陷感情迷魂阵

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骗取大学生钱财的诈骗案件,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校学生 交友须谨慎,莫陷感情迷魂阵

经查,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在荆州市某音乐酒吧认识了正在就读大四的学生陈某某,并以自己是传媒公司负责人的身份添加了陈某某的微信。随后,冯某某对陈某某展开热烈追求,并以自己身世可怜,需要他人关心为由,博取同情。在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冯某某又以患病为由,采用伪造医院诊断证明、创建虚假微信账号与陈某某聊天等方式骗取陈某某37250元,并在陈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陈某某的身份信息及支付宝账号在网上贷款平台上贷款90000元。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案件承办人高度重视,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并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展开讯问,最终以冯某某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释法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醒

在校学生 交友须谨慎,莫陷感情迷魂阵

在当今的大学校园,大学生上当受骗的事情时有发生,为此,沙检君在这里做了一次系统梳理,希望能帮助大家预防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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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原因

从事诈骗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一开始往往会通过套近乎的方式接近大学生。之后有的会以“无微不至”的关心骗取大学生的信任,有的会以自己的“坎坷身世”博取大学生的同情。由于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和辨别能力,容易习惯甚至沉迷于网络交友,对网络的另一端往往疏于防范,从而陷入对方的情感陷阱或高利诱惑。

2

常见骗术

①通过网络聊天交友取得信任,甚至发展为恋爱关系,然后编造谎言进行诈骗;

②假称自己受到意外伤害,利用同学的同情心理寻机诈骗;

③冒充学校领导老师或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行骗;

④利用手机发送中奖短信或一些木马程序;

⑤传销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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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性分析

网上交友要警惕 防范之心要牢记

装穷装病最常见 全是人家使诡计

暴利理财和投资 多是骗局莫搭理

中奖退税送便宜 哄你转钱是目的

刷卡消费欠话费 细分真伪辩猫腻

亲朋好友要借钱 不忙汇款先联系

任凭骗术千万变 我自心中有主意

一旦陷入圈套里 立刻报警莫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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