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事故预防与应对的建议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师生不受侵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不规,建议有以下一些规定:

一、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预防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事故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形式,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不准瞒报、谎报、漏报。

4、加强学校值日值班管理。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日值宿、寒暑假学生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和辖区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开展校内安全检查。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又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综治办和基建办。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墙体悬浮物、天棚、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7、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能自觉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施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负责保管,同时加锁开、关,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

8、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和维护。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按要求定时检查、检测,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卫生、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学校保卫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外,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学生进行骚扰以及遇到其它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四)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严格集会、做操的纪律,做到秩序井然。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学生。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每个楼层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3、各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要提前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实弹射击时,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校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师生的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大型校外活动需报请市教育局审批。

2、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水库游泳等活动。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

4、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踏查。

5、活动使用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险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应认真查验来人的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品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品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室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学生出入校园必须有校方批准条。

(七)保安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保安员要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昼、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

3、不定期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落实整改措施,排查隐患。

4、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5、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拨打“110”,确保校园稳定。

(八)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校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对购买的药品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不准购买或误购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经有关部门验证后销毁。

4、校医不得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知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用次数、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知语。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校医要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9、校医要督促学校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10、校医每周对食堂和小卖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格要求食堂从业人员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

(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学校食堂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强化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导处安全管理制度

1、教导处要建立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教学管理。

2、班级要实行学生上课人数报告制,对未经请假私自离校不在课堂的学生,当堂科任教师要及时向教导处、本班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情况,必要时要向派出所报案,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3、教学一线教师必须按照教导处制定的课程表按时上课。对旷课或未经同意私自串课、代课而导致课堂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要追究当事者、班主任的责任。

4、教导处要经常检查学校各班的教学秩序,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班主任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良好,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由班级指定专人保管,值日生负责每天随时关锁好门、窗。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私自触碰或维修电源,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室内供电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第一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对所造成的后果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四)微机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室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

2、必须按要求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的软件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要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或下载非法宣传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科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本科室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登录黄色网站和下载非法宣传品。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六)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进行联机操作。严禁烟火,室内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8、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体育教学活动管理制度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学生体育活动前教师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技能。

4、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5、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6、在体育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失误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责任。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任课教师要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三、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违反规定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私自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四、落实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品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实行出入库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品均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要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的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员要协助学校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按要求检测、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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