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国家儿童少年“安康计划”公布的数字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食品毒、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每年达到1.6万人,平均每天意外死亡40多人,相当于一个教学班的规模。意外伤害已经超过4种最致命的儿童疾病:肺炎、恶性肿瘤、先天畸形和心脏病致死率的总和,而成为中小学生的第一死亡原因。学生在校意外伤害事故引发的诉讼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有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不下令,严禁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和校外活动。很多学校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采取消极防范手段,所有有潜在危险的活动都不做了,如减少学生的文体活动、不组织集体活动、不到野外春游、秋游、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甚至取消了体育课的某些科目。我们知道,学生智力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进行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已而采取的这些消极防范措施,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无疑是背道而弛的。为了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设一个安宁健康的校园环境,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这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法律救济毕竟是事后救济,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不但给学校和教师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而且给家庭带来无法用金钱补偿的重大伤害。因此,对学校伤害事故进行积极的预防,从源头上减少或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办法》预防为主的精神得以贯彻落实,从而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作为学生伤害事故主体之一的学校,如何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呢?
人们通常把在大中小学校读书的青少年公民,不论其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受到的伤害,都统称为“学生伤害事故”。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在全国各地学校频发,各种意外伤害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引起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产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往往许多事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本文结合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就“学生伤害事故”产生的原因及防范处理对策作一粗浅的阐述。
一、中小学校园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一)、学校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伤害事故
学校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的房屋、墙体、体育器械、实验器材、校园道路、场地、线路、花池、桌椅板凳等。我地区学校的公共设施有的好有的差,有的学校的校舍还是八十年代起的砖木结构的房子,多数学校的校园是凹凸不平,安全隐患很大。还有一些公共设施也不尽人意,单双杠、水泥板等体育器械长期在室外,风吹日晒,有的已经生锈,有的已经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另外,学生使用的桌椅板凳多数是八十年代购买的,早已经陈旧不堪,有的也是摇摇欲坠,会对学生造成一定得危害。
(二)、学生之间互相嬉戏、玩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这类事故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占有极大的比重。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后,学生在校的活动时间增多了,每天有一个小时以上的活动时间,学生活动时间增多了,减轻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全面贯彻了素质教育理念,但是由于村完小的教师资源力量不足,没有更多更好的教师对学生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学生自由的在操场上嬉戏、玩耍,他们由于年龄较小,不知轻重,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体育课上很容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多数村完小的老师相当少,根本谈不上专业的体育教师,加上操场、体育设施比较简陋,尽管体育教师在工作上尽职尽责,责任心很强,但是由于专业知识的匮乏,使他们的工作十分被动。如在做一些技术量很高的动作时(跳高、篮球、足球等),出现不会引导,不知道怎样合理科学地安排准备活动,极易导致学生在进行这些项目训练时发生事故。例如:2003年,一个女教师在分组测试学生做广播操,没有轮到测试的几个男学生在操场旁边嬉戏,其中一个因被拉倒而腿骨折,事故发生后,学校、政府多次与学生家长协商都不达成共识,最终告上法院,此事给学校、家庭及学生本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许多的麻烦。
(四)、交通安全更令人担忧
我地区的农村主要经济作物是种植糖蔗,每逢每年的榨季,运蔗车辆来往比较频繁,而且这些司机都是为了多拉货、赶时间,车速飞快,九所学校就有五所是校门前是公路,而且学生上学放学都要横过马路,这个季节里学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五)、雷雨、洪水及溺水安全防不胜防
我地区是雷雨和洪水多发之地,每年的夏季都会有两个多月的雷雨天气,洪水也是每年几乎都不同程度的发生,学生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被困在路途中。由于进入夏季时的天气比较燃热,农村孩子喜欢到大小河、池塘里洗澡游泳,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
二、造成中小学校园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一)、是学校管理措施不力
现在学校多是限于知识的传授,还没有把校园安全放到应有的位置。我国上至大学,下至小学,至今还没有专门的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园周边环境日益复杂,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以致于盗窃案、伤害案、流氓犯罪案、教唆犯罪案等时有发生。在不少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普遍没有配备安全人员,有的甚至连门卫也没有。而有些学校保安措施虽然不少,但落不到实处,尤其是晚上,很容易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学校对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教育不够
据调查,目前很多学校的安全知识教育、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教育几乎是空白,如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等学生知之甚少。学校没有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学生普遍存在自我保护能力差,分析判断事物能力差,个人防范意识不强,加之个人心理素质的差异,面对突如其来的灾祸,应变能力不强。
(三)、是教师队伍中部分教师素质差,使学生成了牺牲品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然而,有的教师竟出现在刑事犯罪的被告席上,不仅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危害到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是内部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往往引发恶性暴力案件
目前,在校中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不少家长过分溺爱放纵,有的家长甚至向子女灌输“宁愿我负他人,不许他人负我”的错误认识,教导子女不要让别人占了便宜。受这种思想的影响,有时同学之间因小事发生口角,就用武力征服。
(五)、是学校经费紧张,校舍差
一些农村学校,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在危房中上课的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其它的更无从谈起,从而埋下事故的隐患。
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学校不可避免的现象,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由于平时疏于防范造成的,可以通过采取一列的手段和措施是可以防范事故发生的。即使是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防范意外发生的可能。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预防措施,维护好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