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的隐患

        据统计,目前学生面临的安全隐患主要有:
        1.人身安全事故
        我国有2亿多在校学生,其中大多数是未成年人。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受到意外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尽最大可能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同时,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后,经常会造成家长与学校在责任、赔偿等问题上的纠纷,一些学校为了避免发生这类事,干脆连课外活动也不开展了,有的学校甚至取消了体育课。而学校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开展、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2.物品安全事故
        从调查问卷的分析中能够看出,学生物品安全也是造成学生安全受到伤害的情况之一。
        据统计,在每 100 起犯罪中,侵财案件占 75 起;侵人事件占 25 起。 1 / 3
        以上的被害率,在中小学生中是非常高的比例。而“自己的东西被偷”,可能只是一些小偷小摸,真正构成犯罪的不多。由于我国对盗窃案有立案标准(农村500 元,城市 1000 元),所以,中小学内的盗窃多数并不立案,以至于学校内盗窃行为的严重性长期被人们所忽视。
        3.校园设施安全事故教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因为,一个小小的疏忽便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孩子过早凋谢,而在这背后,更是家长、亲人们锥心泣血的悲痛。保护学生的安全,是促进学生生长发育和增进健康的重要条件。世界上许多国家(其中也包括我国)都对学校的建筑和设备制定了符合本国国情的卫生标准及安全要求,以确保学校的建筑和设备等外环境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目前,威胁学生安全的校园设施主要有:危、旧房舍;通道、楼道狭窄;体育器材故障;门、窗玻璃不牢固;没有围墙或围墙太低;实验室不符合标准。
        4.校园暴力事故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校园暴力。校园暴力,其含义为:发生于少年儿童与同龄人之间的暴力行为,或发生于学校内部,或发生于学校外部。其形式有两种:一种为非犯罪的,如威胁、侮骂,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另一种为犯罪的,如抢劫、绑架、强迫卖淫、强迫吸毒,甚至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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