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与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安全队伍;
2、是否建立预防常见事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3、是否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体系;
4、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包括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用车管理制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巡逻制度,值班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和验证制度,定时查铺制度,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等。
(二)安全教育与演练
1、两周一节的安全教育课是否开齐上足 ;
2、是否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重大节假日前、开学初、放假前和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前等重要时段是否组织全员安全教育;
4.是否每周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和自救自护演练;
5、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是否落实。
(三)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1、早午时间、课间活动划分了安全责任区、落实了安全责任人,有无安全保障措施;
2、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是否落实了审批制度、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是否制定了预案;
3、 学校对“八类特殊群体学生”是否给予了全面关注,是否掌握其思想动向;是否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予以必要的注意;是否对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的学生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4、学生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等可能导致打架斗殴的安全隐患;学校是否有防范在校学生自杀、他杀的措施;
5、师生矛盾是否得到及时排查及调处;
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是否存在体罚、变相体罚、歧视、讽刺挖苦等可能造成学生身体、心理伤害的言行,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无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7、对学生擅自离校、不请假未到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是否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四)校舍安全
1、教室、宿舍、图书室、实验室、食堂等校舍是否存在墙体裂缝、墙基下陷、墙面砖脱落、瓦面下滑等现象;
2、围墙、厕所、挡土墙、板报墙、楼梯、门窗、屋顶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及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
(五)重要设施设备、场所、物品的安全
1、体育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体育器材的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宣传栏、旗杆等设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楼道内、楼层转向平台处的照明设施及应急照明装置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4、操场的场地是否平整、有无障碍物等;
5、校内水井、池塘等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