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二、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设备,有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工作衣帽,不得吸烟。
        四、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五、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六、不得供应生食水产品、生冷拌莱。
        七、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
        八、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要经有效的消毒。
        九、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垃圾桶要加盖,并定期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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