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校园安全的几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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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光砸缸”的故事经常在青少年自护教育时被引用。那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素质加上智慧和能力的反映。安全教育就是培养孩子安全这种意识,使其逐渐养成习惯。在预防校园伤害的教育中,不能忽视心理素质的培养。这包括应激心理训练,如冷静心态、勇敢精神、创造能力等;包括良好心理品质的训练,如沟通、合作能力,健康的自我形象、自我调试;还包括安全能力的训练,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被害预防。这种训练强调实践和体验,力求使孩子们获得全面的生活经验。 必须建立少年儿童自我责任的概念。作为具有独立意识、发展潜能、各具特色的人,安全健康地成长,既是社会的责任也是儿童自我成长和发展的任务。平日的自护教育非常必要。通过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健全的安全意识、完整的安全知识和全面的安全能力,使个体建立起有效的应对社会危险的自卫系统。
        然而学校的这种不安全隐患比比皆是,学生伤害事故更是频频发生,不仅给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带来了无可挽回的痛苦和损失,而由此引起的纠纷更是纠缠不清,往往带来巨大困扰。甚至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一、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食物安全。
        话说民以食为天,自从三鹿奶粉抖出来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这几个字越来越被人们挂在嘴边。而我们老师最关注的就是学校的食物安全问题了。
        2004 年 3 月 19 日 上午,辽宁海城兴海管理区所属站前、前教、后教、钢铁、铁西、兴海、银海、苏家 8 所小学 3936 名学生、 260 名教师分批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当日上午 10 时 20 分,部分学生陆续出现了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截至 4 月 11 日 中午,共有 2556 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有 44 名学生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 85 名学生在外地接受治疗。
        2004 年 9 月,安阳市安阳县白璧镇中棉所子弟小学发生食物中毒,发病 47 例,原因认定为食用未充分加工熟透的芸豆而引起的食物中毒。
        2008年11月3日17时许,昌吉市某中学先后有100名学生出现头晕、恶心、腹痛等症状,个别学生伴有呕吐现象,初步认定为学生食用了未炒熟豆角引起中毒。
        我国不仅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范了学校饮食卫生,同时,我国还制定了《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从更详细、更周到的角度使学校饮食卫生有法可依,具体规定有:
        第七条学生集体用餐生产经营人员应按规定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学生营养餐生产经营单位除应符合上款要求外,还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士),或经培训合格的营养配餐员。厨师须经食品卫生和营养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生集体用餐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严禁使用《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用的食品制售学生普通餐、学生营养餐和学生课间餐。食品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规定,膳食要保持一定的温度。
        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既反应出一些部门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同时也暴露出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校食品卫生等卫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仅严重地危害了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在社会往往产生很恶劣的影响,也让家长们对学校甚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产生怀疑。
        (二)、是放学安全
        上学路途远在当今的学生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大中城市的学生产生这一问题是由于择校所造成,而在城镇尤其是农村地区,则是由于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我们没算过,如果孩子去上学的时间单程多用半小时的话,9年将会多耗费1800个小时!除了多支出精力与体力,上学路途远还存在着安全的隐患:城市交通越来越繁忙,加上复杂的社会治安等因素,孩子或早或晚或单身一人在路途中就有可能发生安全问题。各种报道显示的有学生死伤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发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一般城市学校的服务半径,小学不宜大于500米、初中1000米,农村小学不宜大于1500米、初中2500米。此外,学校交通状况对学生也存在着较大的伤害隐患,如公共交通能否到达、道路是否畅通、校门前是否设交通缓冲地带、道路设计是否有人行道、校门前车辆管理是否得力等,都不仅可能对孩子权利有所侵犯,同时也构成了隐性伤害,使不少孩子为此而焦虑不安。
        (三)、是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2005年9月20日石家庄市30余名学生群殴众学弟,某高校涉案9少年领刑。日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10名少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这10名少年中,有9人来自河北省某技术学院土木系02级。他们集体殴打低年级学生,造成一名学生死亡,数人受伤。
        2005年9月21日晚7时10分许,饶阳县某镇一中学发生学生斗殴事件,一名初三学生已经在该起事件中死亡,另有三名学生身上多处中刀,住院治疗。
        2005年9月秦皇岛一名年仅16岁的初中生张某,因与班中一名漂亮女生很要好,遭到了已毕业学生戴某的一帮朋友的殴打,张一怒之下,将其中一人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人们不无忧虑地发现,原本应该用美好、纯真等词来形容的花季少年,却越来越多地与暴力、喋血、行凶、杀人等词联系在一起。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现在的孩子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宁愿舍弃正规渠道而采用如此极端的暴力行为呢?这种极端的行为背后,是否又包孕着更深层次的教育隐忧?
        校园安全问题已经不仅仅是学校或家庭的责任了,它应该由全社会来共同承担,让我们一起来努力齐心协力构建安全校园,为孩子们筑起“安全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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