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县鲁村镇学校安全工作手册

前 言

为了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园)财产安全,教育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并且于2006年9月1日施行,本《办法》明确指出学校(园)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从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等方面作了深刻地阐述。
在2006年11月20日全国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发出了“以人为本、关爱学生,严格管理、消除隐患”的倡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提出了加强学校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是:“建设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教育部长周济同志强调指出:要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的大环境。
近日教育部又下发了《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
尽管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但安全事故仍未杜绝,去年以来全国各地不断发生交通、饮食、住宿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伤亡。目前全镇各学校(园)也存在主责人不重视、安全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安全设施不完备等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安全事故将不会根除,为了配合全镇教干教师更好的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教体办立足实践,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组织编写了这本《鲁村镇学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手册》,本《手册》着重讲述了组织机构、岗位目标、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应急预案、考核奖惩、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希望能够对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教干教师的日常安全工作有些帮助。
鉴于时间仓促,本手册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请批评指正。


编者


鲁村镇学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手册
目录
一、组织构 (2)
二、岗位目标 (3)
(一)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 (3)
(二)主责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3)
(三)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4)
(四)具体责任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4)
1、教导主任、保教主任、分部(园)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4)
2、总务主任、校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5)
3、政教主任、德育处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5)
4、班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5)
5、任课教师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6)
6、体育课教师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6)
7、教学仪器管理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7)
8、电教教师安全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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