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意识问题产生原因
农村留守儿童产生安全意识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我们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2.1家庭教育功能和监护功能严重弱化乃至缺失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以父母为主体施行的家庭教育对于孩子品德、人格、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来自父母的管理和监护则是保障孩子人生安全的根本所在。但在我们绝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里,来自家庭的教育和监管伴随着父母双方或单方的外出而被严重地弱化了,甚至是缺失的。首先,外出父母难以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和监护。其次,临时监护人基本不能履行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监护责任。留守儿童父母外出以后,很多的孩子由其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这些祖辈监护人大多年事已高,精力有限,防护、防范能力弱,无法保护和阻止留守儿童受到伤害,而且他们文化层次偏低,难以胜任教育留守儿童的重任。
2.2学校缺乏有效管理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未成年人主要是在家庭和学校的双重监护下成长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的一致,是儿童时期完善教育的首要的和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平时的教学中,缺少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过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这样,留守儿童在面对一些突发事件时,往往失去了判断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很容易受到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害。再加之农村中小学由于师资质量、管理规范和所处地理位置等原因造成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与学生的家庭监护人交流不多,对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平时言行上的反常现象不能够及时重视,特别是对在校的反常现象,不能够及时从中发现问题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2.3社会问题
由于各种社会原因,也对留守儿童的安全造成了重要影响。当前,社会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种种不良思想也对学生造成了不良影响,加之一些违法分子出于各种目的,也对学生造成了危害。
3农村留守儿童安全意识问题解决对策
3.1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无时不刻不影响着孩子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良好的家庭教育对于保障孩子的安全教育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父母在委托监护人之前,应该慎重考虑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其次,留守儿童的家长应当积极配合学校,与学校做更多的沟通和交流,提高自身的安全教育意识。随时了解孩子动向,促进双向沟通,为孩子健康安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最后,家长和监护人要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并在日常的生活中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孩子,并对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的教育。
3.2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机制
学校教育不仅要完成校内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留守儿童的校外生活延伸。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随时记录“留守儿童”成长,全面反映“留守儿童”的各方面情况,以便校方能随时与家长和监护人联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其防范能力。学校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学校的办学经费比例要做适当的调整,加大在安全教育和保障方面的投入;针对留守儿童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学校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向家长汇报孩子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要充分利用假期家长回家的时机,使学校、家长对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形成有效合力,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
3.3完善留守儿童的援助和保障制度
政府应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各项制度建设,为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并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设立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资金,加大对于留守儿童教育方面的经费的投入,建立更多的留守儿童安全教育援助站,并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保障制度以促使其实施,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留守儿童在学校以及家庭的保障上,政府应当从强化其责任意识的角度制定一些有激励性的制度,使得两方面共同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安全进行保障;制订和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促使家长与政府共同对留守儿童关注。
总之,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的培养是个艰巨的任务,面对着各自家中的宝贝,如何去保证他们的安全是全社会应广泛关注的话题,仅仅靠监护人的呵护,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应建立起一个健全的体制去保护,教育这个特殊的群体,使他们安全,健康的成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