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维护学院治安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院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在校园内发生的违犯治安管理行为的,除国家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规定。执行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 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l、学院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具体由学院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系部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院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多样化(如:法制乐园、防范课堂、每周一法、宣传橱窗、班团活动等);每班每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学院保卫处常用电话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节假日值班、保卫处日常24小时值班、安全日查等制度;加强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院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院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院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忠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院。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学院领导批准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教育学生走读生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定期对寝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

  9、经常检查院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三章 学院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院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l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

  6、图书室、阅览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院内如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沣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设立消防专干,成立学院义务消防队,确定学院重点消防部位。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学院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院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院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院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院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学院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在学院醒目的地方,张贴安全提示,教育全院师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院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第五章 学院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集会、会操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会操的纪律。

  2、集会、会操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集会、会操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5、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6、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7、学院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章 学院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必须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负责的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学院领导审批。

  2、每次活动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外出活动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湖,不准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院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学院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l、办公室门窗牢固,底楼及无人守护通道上的窗户要有保护栏杆,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院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应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八章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院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当场教职员工必须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九章 学院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章 计算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l、计算机房是学院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机房钥匙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交与他人使用。

  2、计算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火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U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计算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计算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十一章 学院办公室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l、各处室、各单位办公用电脑为本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电脑上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沦。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二章 学院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院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十三章 学院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体育教学

  l、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院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院长室汇报。

  第十四章 学院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学生骑车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围墙、门寓、栅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辅导员,由学院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要进入施工场地或者未规范完善的场所。

  9、不准通宵在外上网、娱乐。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今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走读生在往返家院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院组织的院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五章 学院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l、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提倡存放现金(超过100元),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准佩戴金银手饰,不捉侣用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第十六章 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l、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院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卫生实行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服从老师安排。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妤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十七章 学院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l、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院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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