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 对进入理发店的顾客和理发师等工作人员不进行体温检测。
4. 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用于烫染服务的排风机在营业过程中应保持开启。如使用集中空调,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 做好收银台、座椅、物品存储柜和操作台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 保持门厅和顾客等候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 有条件时,可在收银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 理发工具以及顾客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 「一客一用一消毒」。
9. 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鼓励采用非接触扫码付款。
10.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1.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顾客在理发店内要戴口罩。
12.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3. 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内容: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6 月 18 日发布的《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