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 对进入农集贸市场的顾客和工作人员无需体温检测。
4.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5. 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6. 加强公用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 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集中、规范的垃圾站 / 房(应密闭),并配备专用加盖的废弃口罩收集筒(箱)。每户配备加盖垃圾筒(箱)。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 「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8. 完善给排水设施,地面设下水明沟,下水道保持畅通,地面和下水明沟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应配备地面冲洗水龙头和消毒设施,便于污水的冲洗消毒;污水排放应符合相关规定。
9. 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10. 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付费,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间距。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11. 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2. 工作人员、售货人员工作期间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 1 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顾客在农集贸市场内自愿戴口罩。
13.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4. 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内容: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6 月 18 日发布的《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