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培训。
2. 建立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实行 「日报告」 和 「零报告」 制度。
3. 在入口处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儿童和外来访问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4. 加强对各类生活、活动和工作场所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 做好卫生间等场所和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6. 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7. 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儿童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8. 加强手卫生,保证洗手设施运行正常,洗手液充足。
9. 工作人员和保育员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儿童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
10. 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可追溯。
11. 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眼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2. 做好卫生行为宣教,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肘臂遮蔽口鼻。
13. 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14. 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就医。
15. 设立应急区域。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就医。
16. 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内容: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6 月 18 日发布的《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