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从事IV级体力劳动对女职工有哪些影响?

国家标准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规定的IV级体力劳动,劳动强度指数大于25,即每位劳动者8小时日平均耗能值为11304.4千焦耳,净劳动时间为370分钟,是“很重”强度的劳动。女性由于其身体结构和生理特点,长期从事IV级体力劳动,会产生不良影响,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月经失调较为多见,可出现痛经、月经过多,少数则表现为月经不规则、闭经等;

二、由于从事重体劳动,腹压增加、子宫、阴道等盆部器官被压向下,可呈一时性的下垂,长期持续重复此种作用的结果,可发生子宫移位及生殖器官下垂。妇女有骨盆骨脏器,有复杂的静脉从、腹压增加时易发生瘀血。且子宫周围的韧带中存有脊髓神经末梢,当这个部位受到压迫和牵引时,易出现腰痛。当腹压增加骨盆内血液循环受到影响到时,可引起子宫内膜慢性瘀血,月经期可使痛经加重或引起腰痛;

三、妊娠妇女从事重体力劳动,易导流产或早产的发生;

四、未成年妇女,长期负重劳动,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引起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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