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霍姆林斯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最完备的社会教育就是学校—家庭教育。”随着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家校共育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家校合作是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共同合作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产生叠加影响的过程,家庭和学校在孩子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充分发挥家校共育的作用对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家校共育实践活动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家校共育中家长“边缘性参与”或者“沉默现象”、学生作业家长批改等,成为当前中小学生家长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
新时代如何进行家校共育,是当前教育治理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2019-2020年间,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课题组在山东、广东、湖南、湖北、广西、四川等6省份进行实地调研,分别对省会城市、地级市及县级市的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样本涵盖东中西部地区130余所中小学的1万余名学生,问卷中对家校共育有关内容进行了专项调查。
家校共育共识已初步形成
家长对家校共育的共识已初步形成。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认为教育孩子“全部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的家长仅占0.2%,认为“主要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的占5.5%,认为“学校和家长的责任一样”的却占86.5%,而认为“主要是家长的责任”占7.6%,认为“全部是家长的责任”仅占0.1%。并且,认为“家校需要协作”的家长达到99.2%,认为“不需要协作”的仅占0.8%。还有,当孩子在学校犯错时,仅2.2%的家长进行训斥、打骂,仅0.1%的家长抱怨学校教师,主动联系教师的占89%,其他占8.7%。课题组认为,大部分家长意识到自己在家庭教育中担任的角色和责任,他们肯定家校共育的作用并对家校合作持积极态度。
家长对家校共育活动愈加重视,家校联系的内容也更加广泛。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有97.7%的家长希望加强家校共育,仅2.3%持否定态度。关于家校联系的基本内容,占前三位的分别是:家长会议(50.0%)、家庭教育(44.5%)、家长与教师座谈(39.9%),而亲子活动(32.3%)和讨论学生情况(包括身体、心理、情绪变化)(21.7%)占比较小。课题组认为,这对于促进家庭教育落地生根大有裨益。
随着人们对家校共育的意识逐步提高,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次数越来越多。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家长表示上学期“没有”参与学校活动的占比分别是:家长会(2.9%)、听取学校报告(28.3%)、家长听课(34%)、学校开放日(29.8%)、亲子关系讲座(40.2%)、家庭教育讲座(34.6%)、亲子活动(48.6%);表示上学期参与学校活动“两次及以上”的占比分别是:家长会(54.1%)、学校报告(42.4%)、家长听课(32.4%)、学校开放日(33.4%)、亲子关系讲座(25.6%)、家庭教育讲座(26.3%)、亲子活动(19.9%)。
家校共育的方式多种多样。课题组调研发现,为开展家校合作共育,学校和相关部门创设了许多活动方式,除了传统的家校共育方式如家访、家长会和家长学校等,随着家校共育的深入,家校合作的方式越来越多,如家长委员会(89.2%)、学校网络沟通平台(87.3%)、家长开放日(82.4%)、家长志愿者(67.3%)、班主任或教师自媒体平台(63.8%)、家长访校(59.6%)、家长互助中心(55.5%)、家长工作日(48.2%)等。并且,有些地方创造性地开发出一些家校共育方式,如家长委员会参与校车管理、家长参与食堂和宿舍管理、家长参与校外实践活动等。甚至有些社会力量也积极参与家校共育,如妇联和社区等机构密切配合,逐步开展对家长的教育工作。课题组认为,家校共育方式的多样化,有助于老师和家长在思想碰撞中求得共识,增进了解、理解和谅解,增强教育合力和家校友谊。
家校共育的问题依然突出
尽管家校共育取得初步共识,但是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家校共育的一些问题也很突出。
一是学生作业家长批改,家长有苦难言。
课题组调查数据显示,每周给孩子辅导作业的次数,仅14.1%的家长认为“不需要”,26.8%的家长认为“需要但没有”,家长每周辅导1-2天的23.3%,每周辅导3-4天为11.1%,几乎天天辅导的家长占24.7%。仅4成左右的家长“不需要”或“需要但没有”对小孩进行辅导作业。课题组通过访谈得知,大部分家长对此颇有微词,他们认为白天工作很累,下班以后还要辅导孩子的作业,有些作业的难度远远超过了他们自身的能力范围。“不做作业母慈子孝,一做作业鸡飞狗跳”,这正是网上引起热议的现象。教育部明文要求,“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但相当一部分家长显然不愿意教师少布置作业甚至不布置作业,也不敢公然违抗教师的命令,生怕教师怠慢或冷落自己的孩子。因此对批改作业处于又爱又恨的尴尬境地。
二是学校减负家长增负,家长面临两难选择。
随着国家相关减负政策频频出台,学校负担也呈现日渐减少的趋势。但一些家长却陷入了教育焦虑之中,生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课题组调查的数据显示,周一至周五学生上补习班的时间平均为0.5小时,而周六周日上补习班的时间则平均为2.34小时。减负政策给一些家长增添了无形的焦虑,担心落后于别人家的孩子,过早地将竞争引入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更多地集中在智力投入上,较少关注学会如何生活、学会如何做人。
三是家校合作中“教师强,家长弱”,缺乏平等对话的机会。
课题组调研发现,掌握了更多资源与制度化权力的教师控制了家校合作的动向,不平等的地位难免导致家校之间沟通不畅、合作表面化等问题,家长“边缘性参与”状态或者“沉默现象”等普遍存在。例如,不少家长抱怨,教师的各种要求不得不“照单全收”,不仅包括批改作业、检查背诵和读书打卡等,还有带领孩子到博物馆或其他社会场所完成作业、社会活动或社区活动等。有些家长反映,家长群都变成了“压力群”“焦虑群”,甚至有些家长高呼“不堪群负”。这种“教师强,家长弱”的现象,折射出当前家校共育中家校责任边界模糊的问题。课题组认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应该各有侧重,学校老师不能将教育任务“转嫁”给家长,家庭教育要更多地关心孩子的行为习惯、学习主动性和身心健康等。
四是家校共育层次不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亟待提高。
2020年课题组对近100万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在线问卷调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行的家校合作活动中,占前三位的分别是学习督促提醒(74.81%)、登录学习平台(47.25%)和陪伴学习(46.52%),较少进行心理辅导(22.1%)、行为习惯养成(18.5%)等交流活动。疫情期间,心理发育不稳定并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长时间参与在线学习,往往会出现情绪波动较大、自控自律能力降低、养成居家拖延症、焦虑恐慌等心理问题,家长应积极向学校心理教师求助并配合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且,疫情期间长时间在线学习,会让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疏离感和孤独感,需要家长的细心呵护和精心陪伴。然而,疫情期间 “一直陪伴”“经常陪伴”的家长分别占30%和38%,表示“偶尔陪伴”“仅第一次陪伴”的家长分别占23%和8%,还有1%的家长表示“没有陪伴”。
如何画好家校共育“同心圆”
为此,课题组建议:
一是明晰家校共育的边界。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各自的任务和内容,必须明确各自的职责。尽管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对象相同,教育目标也一致,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教育。因此,要加强家校共育就需要处理好家校分工和合作的关系,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例如,学校教育的优势是目的性、系统性、专业性强,而家庭教育的长处是情感的感染性、鲜明的针对性、天然的早期性。系统文化知识的传授和各种能力的培养由学校负责,家长在这方面是助手,起督促、提醒的作用;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和做人方面,家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家长的职责是提供家庭教育的胜任力和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学校的职责是做好教学工作和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
只有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家校共育中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才能促进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的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教育的整体效果。此外,要充分认识到家校共育不是纯技术层面的简单模仿,也不是独立于学校整体工作之外的附加题,特别是要尊重家庭教育的规律与特点,尊重父母的主体地位与责任,保障儿童的权利。
二是制定家校共育的准则和指南。
制定完整的家校共育行为准则,明确家校共育中的负面清单,禁止向家长布置作业、要求家长打印作业、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不规范行为。要求学校制定家校共育行为指南,明确立德树人和儿童行为习惯养成是家校共育的重点,教师要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引导父母提高参与家校共育的意识,积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保证孩子在学校养成的良好品德能在家庭环境中进一步巩固。学校和有关机构要培养父母应该具备的合作共育意识和能力,如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自我学习提高育儿水平的意识和能力等等。
三是畅通家庭和学校的合作渠道。
政府有责任为家校共育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政府专门拨出经费用于家校共育工作,并将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能力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网上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免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和家庭双方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学校要保障父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基本权利,父母要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积极配合学校安排,对学校教育与管理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利用更好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互动形式,及时传递信息,进行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沟通。学校在校园网上开通“家校直通车”,展示班级风采。开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师、学生、家长利用基于网络的学习空间,开展家校互动,为家校共育搭建平台。
四是提高家庭与学校的合作层次。
家庭参与家校共育需要正确引导,在实践中逐步开展探索与实践,逐步提高家长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要吸引家长参与家校共育,由消极转变为积极主动。适当引进国外的“家长—教师协会”和“家长咨询委员会”等家校合作方式以适应合作伙伴关系的需要,凸显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功能。设立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和交流有关家校共育的经验和方法,如正确的教育观、科学的育儿观、现代人才观,帮助家长走出教育理念上重智轻德、重知轻能,教育方法上简单粗暴的教育误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