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质监、交警等部门在对上年的交通事故进行总结时,发现晚上滥用远光灯成为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无论是步行,还是骑车,在晚上如果碰上迎面过来的汽车开着远光灯,向你射来一束刺眼的灯光,你会感到眼前的瞬前白茫茫的一片,啥都看不见了……如果在两车相会时,使用远光灯,还会造成司机在瞬间产生眩目与视觉的错觉,会车后马上由亮变暗,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适应过来,所有这些,都会因不当使用远光灯而引发交通事故。
从医学的角度来看,人们从明亮的环境到黑暗的环境,大都会瞪大眼睛去适应,从而会导致眼球在瞬间瞳孔变大,使进入眼球的光线增加。而从黑暗又瞬间到明亮的环境中,人们又会迅速眯起眼睛,使瞳孔缩小,力求减少进入眼球的光线,这叫做视觉适应。而汽车远光灯在瞬间进入人的眼球时,因为是强光,所以人们几乎会在瞬间看不清任何东西,直到几秒钟后甚至十几秒钟后才会逐渐恢复,而从强光下再恢复到黑暗,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时间越久才能看的越清。而正是这些短暂的眼球适应过程,会导致人们有瞬间发生视觉错觉,从而引发事故的发生。
从另一方面讲,在闹市区,在行人车辆较多的地方,或者在会车时开远光灯,不但会折射出驾驶员的不负责任,素质低下,而且在给别人带来危险的同时,也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因为任何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会是双方的。 因此,作为骑自行车或行人来讲,晚上出行一定要紧靠右边,而作为司机来讲,一定要依法使用远光灯,特别是遇到中老年人,小学生时,一定要减速,规避,改变近光灯,从而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