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刚从“SARS”笼罩的阴影中喘过气来,全球死于这场灾难的共813人,我国内地为349人。然而,仅仅一个上海市,公安部门公布2002年的车祸死亡人数就是1400人,而今年上半年死在车轮下的上海人是670人。人们因“SARS”而惶恐,因为它突然降临,因为它会传染;人们却平静地,或者说近乎麻木地面对车祸,因为它已经司空见惯。
车祸已被称为和平环境里的“战争”。据报道:1955年,上海市共有机动车辆6721辆,当年的交通死亡人数为64人。到2001年,上海的机动车辆已达1198400辆,是1955年的176.8倍,但交通死亡绝对数已达到1508人,是1955年的23.6倍。但公安部门公布的每年死亡数仅仅是交通肇事直接死亡的人数,还不是最终的死亡数目,后者要远远高于前者。据1995、1996、1998年上海市卫生年鉴公布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最后死亡人数统计,这3年分别为1775人、1773人、1898人。而公安部门公布这3年的交通事故直接死亡人数仅为788人(1995年)、783人(1996年)与781人(1998年)。
经济越发达,交通越繁忙,车祸也越加频繁。在美国,44岁以下的美国人的第一死因,不是心脑血管病,不是癌症,而是车祸。每年死于车祸的美国人达10万人,超过美军在朝鲜战争的死亡人数,也就是说,交通事故使美国每年经历了一场朝鲜战争。在全世界,每年有70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意味着每50秒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每2秒钟即有一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致残。
车祸即使死里逃生,也常常伴有多发伤,即不限于身体某一部位的损伤,而多发伤会酿成人体各系统功能的紊乱,离死亡仅一步之遥。因此,如何应对车祸造成的多发伤是很有讲究的,它直接关系到伤者的生命和身体功能的恢复。正确的做法是:一要快;二要科学。
市民遭遇车祸,目击者首先应立即拨打120求救。这在世界各国都有统一的救护电话,美国是911,日本是119,英国是999,俄罗斯是02,我国是120。如果现场没有交巡警,应立即呼叫110,由警方控制肇事现场。与此同时,要将伤员在挤压状况下解脱出来,这不仅仅可以摆脱继续的伤害,因为,即使是局部肢体的受压,也会导致挤压综合征,最终死于肾功能衰竭。倘若伤员已经停止呼吸和心跳,应立即就地施行胸外心脏按压和口对口人工呼吸,并且持之以恒。紧接着,应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并遵循就近和择优两个原则。选择最接近事故现场的医院是为了争取时间,同时要根据伤情在就近的原则下选择对创伤救治有高水平的医院。
倘若伤员已发生休克,运送时头应置于车尾方向,取平卧位;倘若伤员已昏迷,应将头转向一侧,防止呕吐物堵塞气道而招致窒息;倘若疑及脊柱损伤,搬动时要平托起伤员,不能弯腰,防止造成截瘫;倘若疑及颈部伤,要稳定头部,加颈托以固定;倘若疑及四肢骨折,可用夹板、木棍等绑扎固定;倘若内脏从伤口脱出,可用清洁的碗覆盖,然后包扎,切忌将其塞入体腔;倘若肢体断离,宜将残肢连同伤员一起送达,断离的指、趾最好置入清洁的塑料袋,扎好口,放在有冰块的保暖瓶内,也同时送达;倘若肢体出血,可抬高出血部位……如此等等,当机立断,妥善处置,迅速运送。
防止车祸,不仅仅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而且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对于交通管理部门,要求降低两个指标:死伤绝对数及万车死亡率。据悉,上海的万车死亡率已从1992年的22.6降到了2001年的12.5;而对于每个市民来说,追求的是:不出车祸,哪怕是一次。车祸,重在预防。如澳大利亚,自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后,高速行驶的汽车内撞伤事故的死亡率减少了20-25%;摩托车驾驶员戴头盔后,死亡率减少30%;为减少因司机疲惫致驾车失控,高速公路不能建成长距离的直道,而有意在一段直道后建有弯道;为减少驾驶员在紧急刹车时身体撞击方向盘而致胸腹联合伤,有的汽车将方向盘下移,即使受伤也局限于腹部;还有的设置气囊,在刹车时可立即弹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