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排放新标准颁布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十日发布了4 项汽车排放新国家标准替代现有标准。新标准比现行排放标准加严了80%。明年1月1日起,新车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按新标准执行。

4 项新排放标准分别为 GB14761-1999《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GB17691-1999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GB3847-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试方法》、GB/T17692-1999《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其中前3项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最后一项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新标准等效采用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汽车排放法规体系, 使我国对新车的排放要求达到欧洲90年代初期的水平。这4 项标准发布实施后,我国汽车排放标准体系就成为一个体系完整、标准数量和技术要求都与ECE法规协调的体系。

为了给汽车工业企业一定的准备期,以进行产品研究开发、试验、工艺准备、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4 项新标准将实施日期确定在2000年 1月 1日。实施日期起新生产的车必须达到新标准的要求,实施日期前生产的产品不要求达到新标准的要求,仍执行原有标准要求。

4 项新标准同时适用于液化石油气(LPG)、压缩天然气(CNG)车,明年1月1日起,LPG、CNG新车的生产改装也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排放要求。新标准发布实施后,LPG、CNG汽车排放无标可依的局面将彻底改变,该类汽车的生产、改装有了规范。

据介绍,4 项新标准主要用于新车定型及生产中的一致性检查,只替代老标准中的新车部分,不改变原来对在用车的要求,故对公安部门上牌、检验,维修部门的维修工作目前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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