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是怎样分类的?

答:关于危险货物的分类,多年来,世界上许多发达的航运国家大多是依据本国国情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的。直至1960年联合国成立了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并提出危险货物分类的报告,使各种运输方式运输危险货物在世界范围内渐趋一致。

我国危险货物分类的国家标准GB6944—86,主要参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中的推荐标准, 并辅以我国30多年来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实践经验而制定。它适用于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等运输形式。

危险货物可分9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

对水路运输而言,第6类的感染性物品是禁止运输的。杂类主要用于民航运输。为此,我国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分为8类,也就是无感染性物品和杂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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