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 我们对澳大利亚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考察团先后考察了墨尔本、堪培拉、悉尼、布里斯班等地的联邦高速公路及其公路设施、交通安全检查站, 还与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的政府官员、堪培拉国立大学的部分专家以及部分驾驶员进行了座谈。
澳大利亚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澳洲的大陆面积为770万平方公里, 南北之间的距离约为3,700 公里, 东西约4,000 公里。而人口相对较少, 只有1,900 多万。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为818,294公里, 其中联邦公路18万公里, 四车道以上高速公路1,200公里, 等级以上公路(沥青路)32.9万公里, 其他公路47万公里。
澳洲机动车拥有量为1,24768万辆, 其中小汽车1,000万辆, 大型运输车39.4万辆, 小型运输车172万辆, 摩托车34.9万辆。 2001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为1,736 人,10 万人死亡率为9。(具体数据见下表)
1995年—2001年澳大利亚交通事故统计
管理机构及管理措施
交通安全管理机构
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体系下, 公路安全的职责由澳大利亚政府、州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承担。政府在公路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全国的公路网络, 制定公路准则, 颁发驾驶证, 车辆登记和管理, 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违章处罚。从事澳大利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澳大利亚交通议会、交通常务委员会、国家公路交通委员会、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等。
1.澳大利亚交通议会(ATC):主要由负责交通(包括公路、海上和港口事务)的部长们组成。议会每年召开两次。澳大利亚交通会议关注的是整个交通方式取得的成就, 通常更注重经济效益和联合运输的完整性。ATC 同时也对公路运输政策、公路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监管。
2.交通常务委员会(SCOT):负责给ATC提交政策性建议。交通常务委员会由各个ATC的代表们组成。主要负责海外政策调整和发展等事务。它的作用是阐明、管理并负责实施 ATC所确定的战略日程, 其中包括联合运输、政策发布以及具体操作中技术上的重要问题。
3.国家公路交通委员会(NRTC)是一个独立的委员会, 只有3名成员, 并由联邦大臣在州和特别行政区的同意下任命。 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全国性的公路交通收费制度和公路法规。它负责为在所有公路行驶的车辆和公路使用者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大约有30个全职的员工负责支持这3名兼职的委员。
4.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隶属于国家公路交通委员会并具体负责公路安全事务, 主要负责监管和审查国家公路安全战略, 比较和分析交通安全数据和协调研究有关重大安全事项。下设两个处:交通法规处负责制定新车辆安全准则, 并在公路运输法规改革程序方面给联邦政府提供政策性意见;交通项目处负责管理联邦公路的基金项目, 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国家重点公路、需要翻新的公路和交通事故多发公路段等安全项目的投资规划。
5.澳大利亚警察部门:在澳大利亚没有专门的交通警察, 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认定工作都由警察负责, 澳大利亚警察同时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对发生在道路上的所有违章行为都有权给予制止并进行处罚。
在交通安全方面采取的主要举措
澳大利亚的公路安全状况在过去30年内取得了长足进步, 主要原因是澳大利亚政府不断完善在公路安全方面的立法和增加改善公路安全的投入。同时, 也采取了以下具体交通管制措施
1.强制使用汽车安全带。
2.强制使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头盔。
3.进行严格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 特别是对新司机和专业司机实行严格的酒精零限制, 同时进行不定期的酒精呼吸检查,对违章者施以重罚。
4.在全国普及速度监测仪器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 实施严格的道路交通速度管制和驾驶时间限制。
5.实行违规罚分积累制度, 达到规定分数的驾驶员, 将扣留驾驶执照数月。
6.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改善路面安全状况,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特别是对交通事故多发的公路段进行重点排查和维修。
7.努力改善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 对在用车辆进行严格的车辆技术检验检测, 并不断提高新出厂车辆的安全技术水平。
8.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特别是在学校中开设了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加强了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上述措施大大改善了澳大利亚的交通状况, 使澳洲交通事故的10万人死亡率从1970 年的30人降到了2001年的9人, 同时, 个人驾车的死亡风险也降到了1925年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中国的道路交通:问题在哪里
从对澳洲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总体分析中不难发现, 澳洲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一些措施, 包括限制车辆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治理危险路段、实施违章积分处罚、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等, 和我国目前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中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大同小异。但是澳洲政府严谨科学的国家公路安全战略、完善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的违章处罚手段、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以及社会公众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理念, 在改善澳洲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中确确实实发挥了主导性作用, 这些措施是澳洲政府多年来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长效管理的总结, 并非一朝一夕或因时因势而采取的临时性手段, 特别是通过加强对公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使文明礼让、安全行车走路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些基础性工 作, 进一步夯实了澳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并在历年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纵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 近几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超载、超速等突出违章, 排查和治理事故多发路段等工作,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但是, 近几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 经济成分多元化, 经营主体多样化, 加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 加剧了道路交通各要素不协调和矛盾冲突的程度, 增大了道路交通的复杂性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同时也造成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分析造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深层次原因, 有以下几个方面: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素质普遍不高, 交通违章严重。以2002年为例, 全国共纠正、查处道路交通违章259亿人次, 平均每天709万人次, 其中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造成85,916人死亡, 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8.56% 。
我国机动车总体水平低, 不安全隐患多。截至2002年底,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辆左右(公安机关管理的机动车7,975万辆, 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1,405万辆、农用运输车869 万辆), 其中汽车2,141万辆, 仅占机动车总数的1/5, 与发达国家以小汽车为主的车辆结构有很大的差距。
道路通行条件不适应现代交通的需求, 安全问题突出。 2002年底, 全国3级以下低等级公路为1133万公里, 加上不够等级标准的等外路364万公里, 全国共有3级以下公路 149.7万公里。这些公路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通行的双向两车道公路, 建设标准低, 有些路段甚至只有四五米宽, 基本处于弯道陡坡无中间分道隔离、危险路段无提示无防护、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无分道通行、交叉路口无交通信号无安全管理设施的状态。加之, 我国机动车辆复杂, 行驶速度差别大, 车辆频繁地超车、会车, 相互间干扰大, 增加了道路交通的复杂性和危险性。
全社会没有一个有效的防范机制, 预防事故没有合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还没有摆到各级党委、政府正常的工作议事日程上千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得到落实。
道路交通管理观念落后, 管理水平低。特别是控制和缓解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 存在管理不到位, 措施不落实, 管理潜力没有完全挖掘出来的问题。
广大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行人不走人行道, 无视交通信号, 横穿马路以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的违章现象屡禁不绝。
加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原因和问题, 并充分参考和借鉴澳大利亚政府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对进一步 做好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长期规划, 明确职责任务, 提出奋斗目标。预防道路交通事 故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 特别是基础建设、安全设施以及人们的现代交通观念, 短时间内不可能发生大的变化, 必须坚持数年才能见成效, 现行有效政策与措施也需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整体工作更需要全局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意见, 引导各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逐步向系统化、科学化发展。制定规划也便于各地党委、政府从长计议, 在城市和公路建设规划中能够通盘考虑交通安全问题。 通过组织实施长期规划, 总结经验, 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调研论证, 提出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纲要。
解决低等级公路不安全隐志多和公路安全设施严重不足问题, 改善道路交通坏境。我国低等级公路通行速度低, 设计流量小, 工程缺陷多, 与以便捷、快速、大流量为特征的现代交通矛盾突出, 这个根本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鉴于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从财政计划上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以低等级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安全状况及通行条件;制定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计划, 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尽快设置必要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制定公路沿线建设规范, 限制各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道路上的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二是将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纳入“三同时”管理的范畴, 在考核公路建设质量的同时, 还要综合考核交通安全问题, 对交通安企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没解决的工程项目不能验收并投入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源头管理, 有效消除公路客运存在的交通事故隐患。 目前, 我国县乡道路128万公里, 四级和等外公路占80%以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出行迅速增多, 县乡道路交通需求旺盛。但是, 农村害海事业严重滞后, 基本处于无序和自发状况, 无客运线路和无专门客运车辆的现象非常普遍, 非客运车辆载客的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非常突出, 给群众出行造成重大不安全隐患, 以致不断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培育和引导发展农村客运事业,采取切实措施, 禁止农用运输车载客;强化对公路客运私营或个人承包、租赁、挂靠车辆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 并从交通运输政策上引导向公司化、规模化发展, 同时, 严格执行客运车辆淘汰更新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运营;尽快解决运价不合理, 税费过多, 运输成本高的问题, 从源头理顺运价关系, 有效防止客货车辆严重超载超员的现象。
执行产
澳大利亚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澳洲的大陆面积为770万平方公里, 南北之间的距离约为3,700 公里, 东西约4,000 公里。而人口相对较少, 只有1,900 多万。全国公路通车总里程为818,294公里, 其中联邦公路18万公里, 四车道以上高速公路1,200公里, 等级以上公路(沥青路)32.9万公里, 其他公路47万公里。
澳洲机动车拥有量为1,24768万辆, 其中小汽车1,000万辆, 大型运输车39.4万辆, 小型运输车172万辆, 摩托车34.9万辆。 2001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为1,736 人,10 万人死亡率为9。(具体数据见下表)
1995年—2001年澳大利亚交通事故统计
管理机构及管理措施
交通安全管理机构
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体系下, 公路安全的职责由澳大利亚政府、州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承担。政府在公路安全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全国的公路网络, 制定公路准则, 颁发驾驶证, 车辆登记和管理, 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违章处罚。从事澳大利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澳大利亚交通议会、交通常务委员会、国家公路交通委员会、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等。
1.澳大利亚交通议会(ATC):主要由负责交通(包括公路、海上和港口事务)的部长们组成。议会每年召开两次。澳大利亚交通会议关注的是整个交通方式取得的成就, 通常更注重经济效益和联合运输的完整性。ATC 同时也对公路运输政策、公路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监管。
2.交通常务委员会(SCOT):负责给ATC提交政策性建议。交通常务委员会由各个ATC的代表们组成。主要负责海外政策调整和发展等事务。它的作用是阐明、管理并负责实施 ATC所确定的战略日程, 其中包括联合运输、政策发布以及具体操作中技术上的重要问题。
3.国家公路交通委员会(NRTC)是一个独立的委员会, 只有3名成员, 并由联邦大臣在州和特别行政区的同意下任命。 委员会的职责是制定全国性的公路交通收费制度和公路法规。它负责为在所有公路行驶的车辆和公路使用者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大约有30个全职的员工负责支持这3名兼职的委员。
4.澳大利亚交通安全局:隶属于国家公路交通委员会并具体负责公路安全事务, 主要负责监管和审查国家公路安全战略, 比较和分析交通安全数据和协调研究有关重大安全事项。下设两个处:交通法规处负责制定新车辆安全准则, 并在公路运输法规改革程序方面给联邦政府提供政策性意见;交通项目处负责管理联邦公路的基金项目, 包括国家高速公路、国家重点公路、需要翻新的公路和交通事故多发公路段等安全项目的投资规划。
5.澳大利亚警察部门:在澳大利亚没有专门的交通警察, 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认定工作都由警察负责, 澳大利亚警察同时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对发生在道路上的所有违章行为都有权给予制止并进行处罚。
在交通安全方面采取的主要举措
澳大利亚的公路安全状况在过去30年内取得了长足进步, 主要原因是澳大利亚政府不断完善在公路安全方面的立法和增加改善公路安全的投入。同时, 也采取了以下具体交通管制措施
1.强制使用汽车安全带。
2.强制使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头盔。
3.进行严格的血液酒精浓度检测, 特别是对新司机和专业司机实行严格的酒精零限制, 同时进行不定期的酒精呼吸检查,对违章者施以重罚。
4.在全国普及速度监测仪器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 实施严格的道路交通速度管制和驾驶时间限制。
5.实行违规罚分积累制度, 达到规定分数的驾驶员, 将扣留驾驶执照数月。
6.不断加大资金投入, 改善路面安全状况,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特别是对交通事故多发的公路段进行重点排查和维修。
7.努力改善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 对在用车辆进行严格的车辆技术检验检测, 并不断提高新出厂车辆的安全技术水平。
8.开展广泛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特别是在学校中开设了公共安全教育课程, 加强了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上述措施大大改善了澳大利亚的交通状况, 使澳洲交通事故的10万人死亡率从1970 年的30人降到了2001年的9人, 同时, 个人驾车的死亡风险也降到了1925年有记录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中国的道路交通:问题在哪里
从对澳洲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总体分析中不难发现, 澳洲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一些措施, 包括限制车辆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治理危险路段、实施违章积分处罚、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等, 和我国目前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中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大同小异。但是澳洲政府严谨科学的国家公路安全战略、完善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厉的违章处罚手段、先进的安全管理模式以及社会公众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理念, 在改善澳洲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中确确实实发挥了主导性作用, 这些措施是澳洲政府多年来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长效管理的总结, 并非一朝一夕或因时因势而采取的临时性手段, 特别是通过加强对公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使文明礼让、安全行车走路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些基础性工 作, 进一步夯实了澳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并在历年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纵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 近几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超载、超速等突出违章, 排查和治理事故多发路段等工作, 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但是, 近几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 经济成分多元化, 经营主体多样化, 加之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 加剧了道路交通各要素不协调和矛盾冲突的程度, 增大了道路交通的复杂性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同时也造成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分析造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的深层次原因, 有以下几个方面: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素质普遍不高, 交通违章严重。以2002年为例, 全国共纠正、查处道路交通违章259亿人次, 平均每天709万人次, 其中机动车驾驶员违章造成85,916人死亡, 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8.56% 。
我国机动车总体水平低, 不安全隐患多。截至2002年底, 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辆左右(公安机关管理的机动车7,975万辆, 农机部门管理的拖拉机1,405万辆、农用运输车869 万辆), 其中汽车2,141万辆, 仅占机动车总数的1/5, 与发达国家以小汽车为主的车辆结构有很大的差距。
道路通行条件不适应现代交通的需求, 安全问题突出。 2002年底, 全国3级以下低等级公路为1133万公里, 加上不够等级标准的等外路364万公里, 全国共有3级以下公路 149.7万公里。这些公路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通行的双向两车道公路, 建设标准低, 有些路段甚至只有四五米宽, 基本处于弯道陡坡无中间分道隔离、危险路段无提示无防护、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无分道通行、交叉路口无交通信号无安全管理设施的状态。加之, 我国机动车辆复杂, 行驶速度差别大, 车辆频繁地超车、会车, 相互间干扰大, 增加了道路交通的复杂性和危险性。
全社会没有一个有效的防范机制, 预防事故没有合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还没有摆到各级党委、政府正常的工作议事日程上千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得到落实。
道路交通管理观念落后, 管理水平低。特别是控制和缓解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 存在管理不到位, 措施不落实, 管理潜力没有完全挖掘出来的问题。
广大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行人不走人行道, 无视交通信号, 横穿马路以及与机动车争道、抢道的违章现象屡禁不绝。
加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原因和问题, 并充分参考和借鉴澳大利亚政府在交通安全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 对进一步 做好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长期规划, 明确职责任务, 提出奋斗目标。预防道路交通事 故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 特别是基础建设、安全设施以及人们的现代交通观念, 短时间内不可能发生大的变化, 必须坚持数年才能见成效, 现行有效政策与措施也需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整体工作更需要全局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意见, 引导各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逐步向系统化、科学化发展。制定规划也便于各地党委、政府从长计议, 在城市和公路建设规划中能够通盘考虑交通安全问题。 通过组织实施长期规划, 总结经验, 在此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调研论证, 提出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纲要。
解决低等级公路不安全隐志多和公路安全设施严重不足问题, 改善道路交通坏境。我国低等级公路通行速度低, 设计流量小, 工程缺陷多, 与以便捷、快速、大流量为特征的现代交通矛盾突出, 这个根本性问题没有引起重视。鉴于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需要,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从财政计划上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以低等级公路为重点的公路安全状况及通行条件;制定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计划, 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 尽快设置必要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制定公路沿线建设规范, 限制各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道路上的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二是将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纳入“三同时”管理的范畴, 在考核公路建设质量的同时, 还要综合考核交通安全问题, 对交通安企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没解决的工程项目不能验收并投入使用。
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源头管理, 有效消除公路客运存在的交通事故隐患。 目前, 我国县乡道路128万公里, 四级和等外公路占80%以上。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民出行迅速增多, 县乡道路交通需求旺盛。但是, 农村害海事业严重滞后, 基本处于无序和自发状况, 无客运线路和无专门客运车辆的现象非常普遍, 非客运车辆载客的问题在一些农村地区非常突出, 给群众出行造成重大不安全隐患, 以致不断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重视培育和引导发展农村客运事业,采取切实措施, 禁止农用运输车载客;强化对公路客运私营或个人承包、租赁、挂靠车辆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 并从交通运输政策上引导向公司化、规模化发展, 同时, 严格执行客运车辆淘汰更新制度和安全生产规范, 确保客运车辆安全运营;尽快解决运价不合理, 税费过多, 运输成本高的问题, 从源头理顺运价关系, 有效防止客货车辆严重超载超员的现象。
执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