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讲座之十八

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

一、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生产形势好不好,关键问题在领导。安全生产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江泽民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讲团结、讲稳定的高度,从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搞好安全生产。

二、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不仅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具体化,操作性要强。要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发挥广大职工的监督作用,鼓励职工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的民主政治制度,是职工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代表大会对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提出的问题,应认真研究解决。

四、要加强各级政府的监督作用

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经常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人事部门要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对不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连续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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