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交通部海事局在大连召开的研讨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规则》)将修改。
据了解,《条例》是由国务院于1994年6月2日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则》是1997年9月24日由交通部颁布、并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几年来,《条例》和《规则》在船舶和船员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航运事业的发展,《条例》和《规则》中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为此,交通部决定对其进行修改,并指定上海海事局和辽宁海事局承担前期的修改工作。
3月21日至23日,最高法院、中远集团、福建轮船总公司、大连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交通部水运司、体法司和海事系统的代表40多人会聚大连,就《条例》和《规则》的修改进行专题研讨。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刘德洪对这次修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修改海事局副局长刘德洪对这次修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修改应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并与国际接轨,同时考虑我国的国情。二是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故修改时应原则一些,适当给地方一些权力。三是把握“保护合法、规范、诚信的经营者”这一原则。四是立足现实,适度超前,做到原则性和操作性的统一。五是着眼要高,视野要广,研讨要细。
据了解,《条例》是由国务院于1994年6月2日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则》是1997年9月24日由交通部颁布、并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几年来,《条例》和《规则》在船舶和船员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航运事业的发展,《条例》和《规则》中的某些内容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为此,交通部决定对其进行修改,并指定上海海事局和辽宁海事局承担前期的修改工作。
3月21日至23日,最高法院、中远集团、福建轮船总公司、大连海事法院、大连海事大学、交通部水运司、体法司和海事系统的代表40多人会聚大连,就《条例》和《规则》的修改进行专题研讨。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刘德洪对这次修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修改海事局副局长刘德洪对这次修改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修改应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并与国际接轨,同时考虑我国的国情。二是由于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故修改时应原则一些,适当给地方一些权力。三是把握“保护合法、规范、诚信的经营者”这一原则。四是立足现实,适度超前,做到原则性和操作性的统一。五是着眼要高,视野要广,研讨要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