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儿童进行虐待的,可能构成的犯罪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等,怎么处罚要依据对儿童造成的损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对于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虐童行为就是指成人对儿童造成的有针对性的伤害性行为。具体来说就是指成年人通过使用暴力或非暴力的手段对儿童的身体、内心、个人财产、其他权利以及性进行侵犯并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行为。
儿童期的受虐经历,对儿童青少年期与成年期的情感、行为都产生不利影响。即使没有严重的身体伤害,长期的言语刺激、孤立和忽视以及不正确的引导,都将给孩子脆弱的心灵留下阴影,造成孩子长期焦虑、抑郁、易怒、精神异常、自尊心卑下等心理健康问题。甚至造成酗酒、吸毒、过早性行为、卖淫、反社会、攻击行为等行为问题。
1.教育成人
对高危家庭提供“家庭访视”,预防儿童的身体虐待。预防的重点是教育成人,特别是双亲,严禁发生家庭暴力。对于高危人群应给予更多的关怀、照顾和教育,减少危险因素。
2.加强监测
建立儿童虐待监测系统,设立监测点,建立举报中心和热线电话。儿童虐待与忽视的发现比较困难,大部分是由儿童就诊时,医护人员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分析症状与体征的关系及有关辅助检查,将外伤与症状相关的疾病予以鉴别诊断而发现。
3.法律保障
完善有关儿童立法,强化执法,有效保障儿童权益,预防儿童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