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后遗症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1、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造成原因之抵抗力

脊髓灰质炎病毒对一切已知抗生素和化学治疗药物不敏感,能耐受一般浓度的化学消毒剂,如70%乙醇及5%煤酚皂液。0.3%甲醛、0.1mmol/L盐酸及(0.3~0.5)×10-6余氯可迅速使之灭活,但在有机物存在时可受保护。加热至56℃ 30min可使之完全灭活,但在冰冻环境下可保存数年,在4℃冰箱中可保存数周,在室温中可生存数日。对紫外线、干燥、热均敏感。在水、粪便和牛奶中可生存数月。氯化镁可增强该病毒对温度的抵抗力,故广泛用于保存减毒活疫苗。

2、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造成原因之抗原性质

利用血清中和试验可分为Ⅰ、Ⅱ、Ⅲ三个血清型。每一个血清型病毒都有两种型特异性抗原,一种为D(dense)抗原,存在于成熟病毒体中,含有D抗原的病毒具有充分的传染性及抗原性;另一种为C(coreless)抗原,存在于病毒前壳体内,含C抗原的病毒为缺乏RNA的空壳颗粒,无传染性。

3、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造成原因之宿主范围和毒力

人类是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天然宿主和储存宿主,猴及猩猩均为易感动物。病毒与细胞表面特异受体相结合并被摄入细胞内,在胞质内复制,同时释出抑制物抑制宿主细胞RNA和蛋白质的合成。

本病好发5岁以下儿童,故称“小儿麻痹症”脊髓灰质炎在世界各国都有,我国农村多于城市,人群中感染,季节以夏秋两季(6―9月)多见。传染原是患者和健康带病毒者,以胃肠道和呼吸道传染。本病主要以预防为主。后遗症部分可通过手术恢复功能和矫正畸形。

表现为肌肉功能的不平衡:如马蹄内翻足畸形、高弓足等。肌肉、筋膜的变性挛缩:如髋屈曲外展外旋畸形、脊柱侧凸、膝屈、反屈、外内翻等。骨骼发育畸形、缩短畸形、肌肉废用性萎缩等。

脊髓灰质炎一般在瘫痪后1~2周,瘫痪从肢体远端开始恢复,持续数周至数月,一般病例8个月内可完全恢复,严重者需6~18月或更长时间。严重者受累肌肉出现萎缩,神经功能不能恢复,造成受累肢体畸形。部分瘫痪型病例在感染后数十年,发生进行性神经肌肉软弱、疼痛,受累肢体瘫痪加重,称为“脊髓灰质炎后肌肉萎缩综合征”,病因不明。

1、血常规

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百分率大多正常,少数患者的白细胞数轻度增多,(10~15)×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率也略见增高。1/3~1/2患者的血沉增快。

2、脑脊液检查

在前驱期脑脊液一般正常,至瘫痪前期细胞数常增多,通常在(50~500)×106/L之间,偶可有中性粒细胞百分率增高,但以后即以淋巴细胞为主。蛋白质在早期可以正常,以后逐渐增多,氯化物正常,糖正常或轻度增高。

3、病毒分离

从粪便分离病毒,于起病后数周内仍可取得阳性结果。可用肛门拭子采集标本并保存于含有抗生素之Hanks液内,多次送检可增加阳性率。在病程1周内可采咽拭子,用同法保存。血液标本可用无菌法分离血清,或用肝素抗凝。在瘫痪发生前2~5天可从血中分离出病毒。


中医课堂 footer